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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的logo為什麼用三叉星?

BERCEDES-BENZ 梅賽德斯-賓士

1926年,德國圖加特

創始人:Karl Benz、Gottlieb Daimler

公司 :戴姆勒公司

www.mercedes-bena.com

很多男人都想擁有一輛賓士汽車吧,我個人也是非常喜歡它的外觀設計。作為汽車的「發明者」。賓士也的確有很多優勢,前兩天賓士剛剛發布全新SUV GLS。

今天我們主要聊一下賓士品牌的歷史發展故事和LOGO是如何變遷的。

1886年,Gottlieb Daimler和Carl Benz分別發明了汽車,為公路運輸帶來了革命。賓士公司成立於1883年,而戴姆勒公司則成立於1890年

他們在logo中使用自己的名字。戴姆勒選擇手寫體,而賓士則從1903年起使用齒輪標誌,後來被月桂花環LOGO所取代。

1889年,奧地利的一位商人Emil Jellinek開始宣傳和出售戴姆勒汽車。1899年起,他進入賽車世界,並以他10歲女兒的名字梅賽德斯為假名進行比賽。1902年初,Jellinek與戴姆勒公司簽訂了合約,並且以梅賽德斯作為品牌名稱銷售汽車和發動機。大寫的品牌名稱被圈在一個橢圓形里,以簡單的黑白兩色填充。

1909年,Gottlieb Daimler的兩個兒子(時任戴姆勒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想起了他們的父親曾在明信片中自己的住宅上方畫了一個三叉星圖案,並寫道:這個星星將在我們自己的工廠上方閃耀。董事會馬上接受了這個想法,將三叉星圖案註冊成商標。

同時註冊的還有一個四叉星商標,但是僅有三叉星投入了使用。三叉星象徵著戴姆勒公司在水、陸、空三個領域的動力化。後來,三叉星徽上添加了一些裝飾。在1916版LOGO中,三叉星、四顆小星和梅賽德斯(Mercedes)被圈在圓圈中。其他版本還加入了戴姆勒公司在柏林或斯圖加特的工廠名稱。

192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通貨膨脹讓這兩個曾經的對手決定聯合起來,實現設計和生產的標準化。1926年,他們合併為戴姆勒-賓士公司。

公司推出了新LOGO,將兩個公司之前的主要特色結合起來,由品牌名稱環繞著三叉星圖案,中間還裝飾這月桂花環。接下來的數十年,LOGO幾乎沒變化;標誌性的三叉星圖案一直裝飾著梅賽德斯-賓士汽車,成為了質量與安全的同義詞。

簡化的金屬三叉星徽從1921年起出現在汽車前格柵上,並於1933年開始成為了梅賽德斯-賓士的LOGO。多年以來,公司變換了多種品牌字體,但是三叉星始終保持不變。

1989年,公司推出了黑白立體LOGO和名為Corporate A的企業字體來擴大品牌的辨識度。2007年,公司回歸了「平板」三叉星;而2011年,在公司125周年慶典上,梅賽德斯-賓士又重新推出了逼真的三維立體版三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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