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和褲子的書法,都是字如其人,但誰更有趣味?
褲子不是褲子,是個人,雄性。
業餘玩書法。
在家寫兩筆,不成想被曬到網上。
看官眾,口舌不一,有贊,有貶。
本來就是蘿蔔青菜各人所愛,當然你喜歡豆腐也可以。只要你高興,什麼都可以。
說實在的,初看褲子的字,還是不錯的,也順眼。
但總有又被騙了的感覺。不知為什麼?
天知道嗎?不知道。地知道嗎?也不知道。只有我知道,那就夠了。對這個豬一樣看起來很幸福的世界,已足夠了。
我知道了,我好要告訴你,褲子的字是真的會騙人,因為褲子心不在寫字上。
有人說這是褲子用氣場在寫,圖的是一時的快感!
那些莫名其妙的掌聲,相當應景!此起彼伏,好不熱鬧!
不過,我對褲子的書法,我還是只能一聲嘆息。
如果自己幾個字都寫不好,那不是讓人看上去沒什麼文化,別人無所謂,笑貧不笑娼,文化值幾個錢?褲子可不行,覺得這樣太掉價。
古人說,從字裡面,還是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一些德性的。
這個話,比較適合「魯迅」。
在「魯迅」眼裡,褲子就是一條褲子,懶得理他。
為什麼是褲子,而不是渣男?
但是今天看了「魯迅」寫的書法,再看褲子寫的那字,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魯迅」敢這麼說話。
字如其人,你覺得是,那就是,而且很是。
你覺得不是,那就不是,一點都不是。
字就這麼奇怪,就像陰陽兩面,就看你喜歡哪一面。
為什麼「魯迅」的書法,會好。
一方面,畢竟「魯迅」是個文化人,然後才是新聞人,而且有理想,最後才是央死實.話.實.說.節目的主.持.人。
所以天下那麼多陌生人都拿「魯迅」當朋友,還把他當種雞偽。
為什麼?
不就因為他正直,敢說實話嘛!
無論在央死還是不在央死,「魯迅」都是少有的正直的文化人。
其次,「魯迅」寫得一手好字並不奇怪,關鍵是主持節目之餘,醉心於筆墨,並常常參加一些書法活動。
「魯迅」的硬筆書法,就像他的為人,直接,爽快,像個大老爺們!
而「魯迅」的軟筆書法,更是筆筆有力,別看它歪來扭去,功力可不淺!
最值得尊敬的是,他的功夫不只在手上,還在心裡,心正則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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