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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則情殺新聞,想起古代類似的案件,易經起卦幫忙破案的奇事

副標題:古今兩宗情殺案,可以看出人性的基本面,千年未變

工業社會,外出務工的單身男女都很多,迫於生計,為了家裡的營生。

最近出來這樣一則新聞,常德一女子出軌「隔壁老王」,丈夫「被綠」睡夢中還被對方猛砍4刀,差點沒命。

6月8日晚11時30分許,常德安鄉縣安全鄉某村村民李苦根﹙化名﹚向安鄉縣公安局董家當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和妻子在家中床上睡熟時被人無故砍傷,血流不止。民警調查發現,這是一起 " 桃色事件 " 引發的暴力傷人案。

年近花甲的肖大膽﹙化名﹚和受害人李苦根是同村村民,肖大膽年長。平日里,兩家來往密切,農忙時,哥倆相互搭把手,農閑時,哥倆相聚喝杯酒。這一來一往,兩家成了無話不談的好鄰居。

5年前,年近中年的李苦根眼看自己孩子漸漸長大,作為家裡唯一的男人,他想到了家庭出路,孩子的未來,他向妻子張金蓮﹙化名﹚提出外出打工彌補家用,妻子爽快地答應了丈夫李苦根的想法。誰知李苦根這一走,正中了張金蓮的如意算盤。李苦根前腳剛走,肖大膽就迫不及待溜進了李苦根的家,上了張金蓮的香床。為了方便肖大膽自由出入,張金蓮還特意將自己家裡大門、後門和房門鑰匙藏在屋前的磚縫裡,並告訴了肖大膽。

這樣子,趁著李苦根出外打工補貼家用的時候,李苦根的老婆就和自己的哥們肖大膽好上了,這一好上,本來就對李苦根很不公平,沒想到等李苦根回家的時候,差點要了李苦根的命。

今年春節過後,李苦根因體力不支,結束了長達5年的打工生涯回到家裡。然而,6月8日晚,肖大膽去張金蓮家中尋找她時竟動了殺機,在其家中廚房拿起菜刀,再李苦根頭部猛砍四刀。

案發後,辦案民警很快就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第二天凌晨2時許,滿身血跡的犯罪嫌疑人肖大膽在自己家中被抓。而受害人李苦根因民警及時送醫,挽救了一條生命。

其實這樣的案件,在現在已經是一個普遍的社會矛盾,家庭矛盾,時代變遷下,人們生活模式的調整,有一個適應的過程。

那麼,在古代,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古代也有在外謀殺的職業,商人,遊學,武行保鏢,差役,也都是長年累月要往外跑的主。

這裡講一則經典的案例,和上面李苦根的案件,有得一拼,就是:苻融占夢破案。

晉代有一個知識分子叫董豐,外出遊學三年後返回了家中,可是當晚他的妻子就被害了,因此他妻子的哥哥便認為是董豐所為,於是便把董豐送交官府治罪。

董豐沒有干這個事情,堅稱妻子不是他害的,大呼被冤枉。可是兇手到底是誰?這是人命關天的大案,稍有誤差,不但對死者沒交待,很可能再害了一條性命。

身為京兆尹司隸校衛(相當於首都轄區的公安部門)的苻融對此案做了仔細推敲,也覺得此事有些蹊蹺,於是便問董豐是否請人占卜過,古代破案靠占卜,也是一大奇觀。

不過,這一問,還真問出大線索,董豐說他在案發前曾做夢騎馬渡河,先是從北岸到南岸,又從南岸渡回北岸,最後再從北岸回到南岸。適時,馬停在水中,任憑自己怎樣鞭打它都不肯走。

他低頭往下一看,有兩日在水中,馬左一日為白色,浸水而濕;馬右一日為黑色,顯得乾燥。醒來後,他對夢中的情境記憶猶新,心中驚恐萬分,認為那肯定是不祥之兆。

偶爾做一次奇怪的夢,沒有什麼奇怪的,不過,這個董豐做這個夢就奇怪在於重複做同樣的夢。

就在回來那天晚上,他又重複做了同樣的夢。他找到了占夢者為他解夢,占筮者告訴他,近期他恐怕有獄訟之事,並且告誡他要「遠三枕,避三沐」。

董豐對於占卜解夢人對他的警告牢記於心,說來也巧,當天晚上董豐的妻子就給他準備新的枕頭,董豐當然沒有接受,但第二天起來妻子卻被殺害了。

苻融不愧是一個破案高手,拋開一切聽起來毫無頭緒的線索,直接從董豐的夢境尋找蛛絲馬跡。

苻融局長仔細的八卦了董豐的夢境,取象比類,自行進行了一番破譯,最後斷定殺董豐妻子的兇手是一個名叫馮昌的男子。

看看古代的破案奇葩的斷案過程,真是腦洞大開。

苻融局長對於董豐的夢象是如此破譯的:

苻融把董豐的夢象轉換成《周易》的卦象:水的符號為「坎」,馬的符號為「離」;

既然馬在水中行走的路線是從北向南,又從南向北,其路線即成「之」字形;兩個日,一個在水中潮濕,一個乾燥;

由此,董豐的夢象就可以轉換成「坎之離」。

「坎」之形為三,三爻同變後即成「離」之形三。

「離」為兩個陽爻夾一個陰爻,為「中女」,「坎」為兩個陰爻夾一個陽爻,為「中男」。

董豐看見水中有「兩日」,象徵著與此案有關的兩個男子,一個為董豐,另一個尚不清楚。

「坎」又為執法之吏的象徵,當在上。於是,坎上離下又組成了「既濟」卦。

按照此卦的先例,「文王遇之,囚之羨里」。要是被告有理(「禮」通「理」),最後一定能夠囚中得生。

再據夢中「馬左而濕」解字,應是左邊為水、右邊為馬,合起來即是「馮」字。「兩日」相重,又是「昌」字。

所以,真正殺害董豐妻子的案犯應該是另一個男人「馮昌」了。

雖然這個破譯的過程十分複雜,一般沒有八卦易學知識的人是無法理解的,但是當官府根據這種判斷,逮捕了嫌疑人馮昌之後,馮昌果然招認了。

據真兇表述,他原來要殺害的對象只是董豐,預定以新枕頭為標誌,卻不知當晚董豐並沒有使用新枕頭,結果就誤殺了他的妻子。

馮昌並不知道要殺誰,但是明顯後面還有一個推手,這個推手給了董豐妻子一個枕頭為暗號。

剩下的情節,大家自行腦補了,遊學三年一回家,就鬧這出,古今都是一個樣,換湯不換藥。

此夢例是依據《晉書·苻融傳》中所記載的原文所譯。

當然,破案的事情,在現代社會,偵查手段非常先進,但是人性的基本面,千年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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