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媽媽離婚後都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其實原因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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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為什麼很多媽媽離婚後都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其實原因很簡單。
離婚是一件痛苦而又無奈的事情,而很多媽媽離婚後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我想這是無奈中的無奈吧。
因為婚後房子都是他父母出的錢,我只在買車的時候出了三萬!車子一直是我在開(開了半年)!加上他父母對我很好,我離婚沒有要一分錢。如果女兒跟著我,我沒有房子,沒有能讓她讀好學校的工作,不能回娘家,會讓她和我一樣面臨很多新的面孔,新的環境,以及一些未知的困難...這些對她的成長會有不利的影響!
因為一些媽媽從孩子一生下來,就做了全職媽媽,不但沒有積蓄,在生存技能方面又打了折扣。離婚後又得從零開始去尋找謀生的工作,她們帶著孩子,怕孩子因此而得不到好的物質生活而影響孩子的成長,因而忍痛割愛。
有了孩子以後才知道:選擇不要孩子撫養權的媽媽,心裡都是在滴血。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選擇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是多麼的無可奈何。假如有一點退路和選擇,我覺得都會要撫養權。
太太是事業型女性,孩子要麼是全托,要麼是家裡長輩,或是先在在照看。人的精力,時間是有限的,她必然沒有足夠的能力照看孩子。那麼與孩子的感情,親密度必然不夠。同時因為沒有大量的相處時間,有些媽媽確實也不夠喜愛自己的孩子。
離異時孩子已經很大了,不再需要母親帶。子女已經成人,有了自己的生活,還能反過來照顧母親,這樣的情況是最好的,但多數是母親年齡也很大了。我覺得不管離婚因為什麼,是誰的責任,有撫養權的一方都要承擔起責任,對孩子的成長負責。沒有撫養權的一方也不能推卸責任,要比離異前更愛孩子,彌補離異對孩子產生的傷害。這樣才是為人父母應該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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