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抑或死?——中西方生死觀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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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生死的理解是一把鑰匙,所有關於自我、世界、存在的理解只能通過這把鑰匙來開啟。」自從人類文化生成以來,死亡概念的形成與確立就是一道無法逾越的迷思。只有不斷探求生與死,理解生死,才能夠解答何為自我,何為世界,何為存在。
中西方文化的差異導致了二者不同的生死觀,也正是由於生死觀的差異孕育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影響了人類歷史。
中國傳統生死觀
「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敢問死?」
曰:「未知生。焉知死?」
——《論語》
若死生為徒,吾又何患?
——《莊子》
」
儒家的生死觀主要從生的角度來看待生命,是一種入世的生死觀。儒家不注重死亡本身,而是講究慎終,主張把嚴肅的生活態度堅持到最後一刻。《論語》中就記載了關於生死的思辨。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在這一問一答中,孔子想要向子路傳達的是一種積極的生死觀:人應當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到現實生活上而非過分考慮死後的事情。孟子提出的「知命者不立於危垣之下」,也是認為儘管人之壽命長短是由天命決定的,但每個人還是應當重視生命,盡量避免危險,妥善保養自己,以享盡天年。除卻重生,儒家的生死觀更為看中生命的精神價值,強調道義至上,尤勝生命。「朝聞道,夕死可矣」「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論語》)孟子繼承了這種思想並發揚為「殺身成仁」、「捨生取義」所謂「生我所欲也,義亦為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孟子·告子上》),在儒家看來,活著的時候,應該「志於道,據於得,依於仁,游於藝」,盡心儘力地致力於創造人生的社會價值,度過一個充實的道德人生。
道家對人的生死問題,則強調順其自然,是自然之道的生死觀。「生,寄也;死,歸也」(《莊子》),說的是人本來就是自然的造化,而死正是順從和回歸自然的一個途徑。「生死順乎天道」,人的生死就如同四季更替,因此要順乎自然。「不樂生,不惡死」,不以生死為念,不傷性情而得至樂。老子對儒家視為永恆的立德、立功、立言等人生追求持否定態度,認為德、功、言等無法超越生命的局限,相反會損害生命的本真。但是,道家在「重生」這一方面與儒家達成了一致,並把重生理論發揚到了極致。如《莊子·養生主》認為人不應該把追求功名作為目標,這樣做只會傷害自己的生命和天性。要順應自然,擺脫是非,讓生命更長久。中國的道教,就發展了道家修身養性的思想,甚至形成了以長生、成仙為信仰目標的宗教內容。
然而,重視生命的另一面是無視生命。因為中國傳統社會根深蒂固的等級觀念決定了生命價值因為個人身份的原因而有高低貴賤。《左傳·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平民百姓的生命尚不足貴,何況動物。所以,更容易剝奪不順從的他人的生命。
中國傳統生死觀融合了諸子百家的思想,但就其社會影響來看,儒家和道家的生死觀影響了世代人關於生死信念的確立和實踐,影響了關於生死價值的追求,影響了社會文化精神生產的發展進程,至今還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人們的思維和活動。
西方生死觀
「
《傳道書》: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情,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希伯來書》: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
西方文化有不同於中國的歷史基礎和傳統,對於生死的看法主要是從終極(即死亡)的角度來看待生命的。西方文化源於古希臘文化和希伯來文化,許多古希臘哲學家把人看作是靈魂與肉體生命的結合,靈魂生命純潔而高貴,肉體生命骯髒而低賤。柏拉圖認為靈魂永恆,獨立於肉體又賦予肉體以思想和智慧。靈魂生命通過顯示生存希望和終極幸福引領人們脫離現世的肉體慾望,抵達幸福天堂,所以研究哲學就是「死亡練習」,死亡是「靈魂離開肉體的監獄而獲得解放」(畢治國:《死亡哲學》)。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於肉體之歡而不能獲致超越。斯多葛學派同樣認為,肉體是暫時而無足輕重的,靈魂永恆,才是「成人」的根本。「靈魂不滅」的觀點讓古希臘哲學家將死看作是物質生命的精神升華。因此,許多西方的文學作品都是以死亡收場的悲劇,死亡成為作品的高潮被強化甚至美化,通過肉體的折磨顯示出精神的高貴和偉大,給人一種極為震撼的感覺。從古希臘的三大劇作家索福克勒斯、埃斯庫羅斯、歐里庇得斯到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莎士比亞都深度挖掘了西方這種視死亡如再生的生死觀。
希臘哲學中的生死觀與宗教結合,成為了基督教的核心思想。基督教繼承了古希臘「靈魂不滅」的思想,注重終極(死亡)的天堂世界,而否定和鄙視現世世界中人的肉體生命。督教的教義始終貫穿著「原罪」的概念,它始於人類的先祖夏娃,因其違背了上帝的意志,偷吃伊甸園裡的禁果,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孽,自此之後人類出生就背負著這種原罪,人生的根本目的就是贖罪以拯救自己的靈魂。人的現世生命價值在於奉獻、犧牲,為他人、為耶穌奉獻自己的一切,這樣死後才能進入天堂,獲得不朽的生命,獲得生命的超越。從這個角度看,死亡,是人生的終點,也是人生的目的地。基督教正是通過追求以上帝為精神象徵的終極價值,來建立生存信仰體系,從而使人們擺脫塵世間的罪孽,實現世俗生存的價值,獲得生命超越,達到永生之域。可以說,基督教把死提升為達到新的生命的途徑。《馬可福音》第八章便提到,耶穌講:「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丟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丟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經過文藝復興的洗禮,近現代科學技術的巨大發展,現代西方哲學對人的生命也有了更深刻、全面的認識。叔本華認為死亡之於人生,是一個無可逃避的事實。他認為基督教所宣揚的靈魂不滅是站不住腳的、荒謬的,並且否定了基督教所宣揚的現世、永生說,對人類生命的存在有較為客觀的認識。但是,叔本華的生死觀是帶有濃厚的悲觀主義色彩的。儘管他認為生命意志是一種個體生命活動的原始驅動力量,死亡並不能觸及生命意志,面對死亡人不應恐懼,但人生卻是痛苦和無聊的,是一場徹底的悲劇。人生和死亡的關係就是:在死亡中生活。更悲劇的是「欲求和掙扎是人的全部本質,完全可以和不能解除了的口渴相比擬。但是一切欲求的基地卻是需要、缺陷,也就是痛苦。所以,人從來都是痛苦的……事實上痛苦和無聊兩者也就是人生的兩種最後成份。」(叔本華《作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由於叔本華認為慾望是人生痛苦和怕死的根源,所以他秉持「禁慾」的生死觀。倘若沒有求生的慾望,享樂的欲求,那麼一切就都會是自然而然的。徹底拋棄慾望,就能夠做到真正的「在死亡中生活」。針對叔本華的悲劇人生論,尼采以其激情人生論予以揚棄。尼采和叔本華一樣否定了上帝與神靈。在《查拉斯圖拉如是說》中尼采借查拉斯圖拉之口說到:「沒有魔鬼和地獄,你的靈魂甚至於比你的肉體還要速朽。」其次是「超人」的生死觀。尼采第一次公開宣布「上帝死了」,驚醒世人——人類只能求諸自身,依靠自身的進取才能具有新的生命、新的人生,實現人類價值的重新回復。人應當高揚生命的價值,勇敢地面對死亡。總之,尼採的生死觀可概括為激情主義的高揚個體生命價值的生死觀。他認為「權力意志」是個體進化為超人的力量源泉,個體應該讓權力意志在生命歷程中表現得淋漓盡致。個體具有了頑強的生命意志,才能夠在任何情況下接受和肯定人生,具有強烈的創造衝動,在人生中創造出無限或不朽的東西。這樣的人,才是「創造人類的目標並給大地以意義和未來的人」。個體的生命價值在於不斷排除自己身上趨向死亡的東西,通過自己創造性活動賦予生命新的意義,創造永恆不滅的東西。
尼採用「精神三變」比喻人生,也就是從「駱駝」、「獅子」,最後歸於嬰兒的生命歷程。駱駝代表的是背負傳統道德的束縛,獅子則是象徵勇於破壞傳統規範的精神,最後的嬰兒則是代表破壞後創造新價值的力量。
中西傳統生死觀比較
縱觀中西方傳統文化生死觀,有其相同的一面。其表現,一是生命是屬於個體的價值自覺。儒家的生死觀雖然十分注重「功名」對人生的意義,但特別倡導以「立德」為特徵的人生不朽觀。道家雖然不重視功名,但也強調人的修行。以基督教為代表的西方生死觀也強調人的生命價值在於現世的奉獻。二是中西方文化都是將生命看作是一種自然的運作過程,但在如何完善人生、如何把握生命本真的問題上,中西方文化差異明顯。
而其不同點,主要表現在:一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生死觀是建立在「死生命定論」基礎之上,將人的生活限定在今世的範疇之內。而西方則將人的世俗生命延續至「天國」。二是中國傳統文化生死觀「群體認同」傾向十分鮮明,而其「德」、「禮」在個人的人生修養中地位突出,西方則強調個體生命的理性存在,強調個體經過反省的生活的意義。三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個體的生命價值是建構在建功立業的現實生活之中。而西方通過人的原罪、天國的觀照來反省個體的行為責任,從而使世界、人生具有了某種道德秩序和意義,因而也就滿足了人對意義的基本需要。
史鐵生在《我與地壇》說到,「死是一件不必急於求成的事,死是一個必然會降臨的節日。」隨著現代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於生死的思考也從未停止。前人雖有所答,但後世時過境遷。我們只有不斷探求生與死,理解生死,才能夠解答何為自我,何為世界,何為存在。
生,抑或死?這的確是個問題。
資料來源:
路曉軍《中西方傳統生死觀論略》
阮氏清河(越)《漢外文化關鍵概念對比研究——中西方文化中的生死觀》
孫燁,陳可培《中西方古代生死觀之比較及其在文學作品中的表現》
編輯 | 毛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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