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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時,肇事者是「懵」的,受害者是「曠」的

序言

5月31日上午11時06分,長壽區一輛小轎車左轉彎時撞上一輛正常直行的摩托車,導致摩托車駕駛人姚某某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現場照片

事故經過

據肇事女司機姚某稱,自己左轉彎道時由於視線受植物遮擋,根本沒發現直行中的摩托車,都不知道事故是怎麼發生的,整個人完全是「懵」的。而受害者游某也告訴民警:「我想早點回家陪孩子過兒童節,所以一大早就從重慶騎車出發回開縣老家,可能是騎的時間太長,人也有點『曠』,被撞了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當事人姚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之規定,負全部責任。並被民警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

駕駛員在行車途中應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尤其是在經過彎道、路口、人行橫道等路段時應減速慢行,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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