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知道秦朝到底是怎麼選官的嗎?
文史
06-13
奮六世之餘烈成一統的秦朝,作為中國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王朝。察舉制和科舉制還沒有出現的時候,其選官主要依靠世襲、門生、軍功、薦舉等渠道和方式。
官吏世襲制在呂相初期及之前多數採用,但到李斯為相時期基本上廢除了。相對應地更多地採用了推舉制,為以後的中央集權制官員等級制度提供了基礎,建立了官僚制度。文法吏就是秦朝的選官制的其中之一,其特點是尊奉主上曉習法律並善於合乎法律規範地處理紛繁複雜的公文和具體事務。
再來看一下秦朝在軍功上的選官。二十級軍功爵的確立,使得秦朝的戰鬥力大大提升,其特點是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所立軍功的大小進行賞賜。它順應了整個歷史潮流,也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同時也順應了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需要。軍功爵的選官制度,其體現了世祿制被俸祿制替代的必要,以及官員等級評定的客觀考察。
軍功爵、文法吏,是秦朝的選官制度。雖在秦統一之後,軍功爵沒有及時地調整,在文治方面出現了一定的缺陷;但其由皇帝任命的封建制度,以後的千年基本上都在這框架上進行修補和調整。
TAG:秦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