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打臉造謠者:范冰冰李晨在美國無房產,0概率入美籍轉移財產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人心多可怕?不妨借用范冰冰和李晨的故事來見證這股邪惡之風。
近段時間,范冰冰當仁不讓成為了「全民焦點人物」,從最初的娛樂圈話題女郎,搖身一變成了現在的「社會女郎」,而這一切都得感謝崔永元的誤打誤撞,惹出來的一些是非,到底是聽天由命,還是逆天改命,這還是得看自己的把控、拿捏和努力。誠然,范冰冰吃了這一折之後,啞語了有一段時間了,也沒有像事件之前那樣活躍度高了,極有可能是在處理公司的爛攤子。可沒想到范冰冰沉默的這一段時間,謠言肆起,民憤加之,群起而攻,顯然將范冰冰列為了「全民公敵」,不管是真實的也好,還是虛假的也罷,只要提到「范冰冰」三個字,或者說看到她的照片,必然會邪念一番,而造謠生事就成了低成本犯罪的最佳手段。
至少在我這邊得知的謠言消息,沒有十條也有八件,而且條條窒息,件件致命,要真讓范冰冰律師團隊看到的話,估計起訴書都要寫好幾沓,甚至還遠不止。其中最為誇張且被人搬到檯面上熱議的有兩件,不用多想都是「謠言中的戰鬥機」,一件是說范冰冰和李晨打著在美國拉斯維加斯拍戲度蜜月的口號,私下卻偷偷跑去賭場豪賭連三天,輸了有近120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7680多萬;另一件是說范冰冰和李晨同時註銷中國國籍和戶口,然後入美籍轉移67.8億存款至美國華爾街某銀行內,做好了準備跑路的節奏。
看到這兩條謠言,我當時抿嘴一笑,這故事編得還真夠大的,這明擺著乘人之危,小人之舉,以為瞧著范冰冰為了公司的事焦頭爛額,沒功夫閑暇來管網路上的一些不實之言和無端詆毀,就真不要承擔責任可嗎?!至於後續如何處理,我相信范冰冰這邊肯定會有所行動的,可能就在端午節過後,出於人道還是先讓造謠者安心過個節,後面再嚴懲待之。
首先說說豪賭輸幾千萬的事,這就有點兒誇張了,本來他倆去美國就是為了去拍戲的,范冰冰只是作為李晨的陪伴對象,而劇組進度有很趕,晚上睡覺都沒什麼時間,試問還有什麼力氣和精神跑去賭場賭他個天翻地覆,黑白顛倒呢?當然,也不是說范冰冰和李晨輸不起這個錢,只是真的沒有這個時間和精力去賭。再者據知情人士透露,范冰冰和李晨根本不喜歡賭錢,連帶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都參加的很少,在美國期間一直待在劇組從未離開半步,怎麼就突然冒出賭場豪賭輸千萬的事呢?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難了螂捕蟬。
再來說說接棒豪賭的另一個謠言,也就是更為誇張的「改籍轉財」的謠言。范冰冰的事究竟會朝著哪種局面發展,這個很難判斷做結論,但不管怎麼說,即使犯了滔天大罪,也不至於像謠言所傳的那樣,寧冒天下人的羞辱,也要保命保財到最後。其實這種思維是屬於典型的「窮人思維」,而富人思維並非如此想像與評價,但凡人到了一定階層被固化之後,錢根本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一世英名。誠然,范冰冰在國內,乃至在全球都享有超高的人氣和口碑,難道真會為了崔永元炸出來的這事「捲款跑路」嗎?!我覺得是不可能發生的。
看法歸看法,但要出於實際角度去論證的話,就有專業律師狠狠地打了造謠者的臉。律師分析並認為,范冰冰和李晨移民美國的概率幾乎為零,同時查詢到她倆在美國均無任何房產,就連車產都沒有一個。再者,如果范冰冰和李晨真相要入美籍的話,他倆必須得拿到永久居住許可證,也就是我們常提到的「綠卡」,而綠卡持有者的標準規定要求「5年內在美國居住滿30個月」,可現實問題就是范冰冰和李晨常年活躍在國內,根本滿不足不了條件,怎麼就一下子就如謠言那樣變成了「美國」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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