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李福達冤獄案之真相!
大家好,今天小編將給大家說說嘉靖李福達冤獄案之真相。嘉靖皇帝以張、桂等人平反「冤獄」有功,特地在文華殿召見他們,「賜二品服俸、金帶、銀幣,給三代誥命。」後來張璁等將李福達之獄前後的供詞,及為此頒布的詔諭等編輯成書定名為《欽明大獄祿》。是書刊行後,嘉靖皇帝命頒佈於內外諸司,「以廣朝廷欽恤之意」。
時為嘉靖六年(1527)九月。當桂萼等人推翻原判時,朝臣雖然認為這樣做欠妥,但因為張寅、李福達姓名錯互,也對這兩個名字是否就是一個人存在疑問。39年後案情始大白。嘉靖四十五年(1566)正月,四川蔡伯貫被俘。他交代曾「學妖術于山西李同」。官府遂將李同捕入獄。李同自供系李午之孫,其父名大禮,世習白蓮教,聚集民眾,圖謀起事,與《欽明大獄錄》中所載的姓名無異。
與李福達之獄同時,影響較大的還有陳洸獄。陳洸官居給事中。一次,他奉命出使。公務完成後,在家鄉廣東潮陽居住了兩年之久,才回京復命。在鄉期間,陳洸橫行不法,與知縣宋元翰鬧彆扭。陳指使其子控告宋元翰,使宋受到謫戍邊地的處分。
宋元翰因此對陳洸恨之入骨,就搜集陳在鄉的不法事,寫成《辯冤錄》一書。此書問世後,搞得陳洸名聲很臭,「洸由是不齒於清議」。在返京途中,陳洸得知他已被外放為湖廣僉事,心中很不高興。是時,張璁、桂萼以「議禮驟顯」,陳洸要學張、桂的榜樣,以議禮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在議禮之初他曾經上疏附和楊廷和之議,認為興獻王不可稱皇帝。
陳洸復職後,風頭更盛,他上疏彈劾大學士費宏、尚書金獻民、趙鎰、侍郎吳一鵬、朱希周等皆為邪黨。而這些人大都是張、桂等最反對,世宗也不信任的官員。隨後他還彈劾吏部尚書楊旦。楊也是因議禮而遭世宗厭惡的官員。嘉靖皇帝得陳洸疏後,很高興,立即罷免了楊旦,而以廖紀代之陳洸成了張、桂等人排斥異己的工具。提育正在陳洸興頭之時,他凌虐鄉里的種種不法事被冤家控告到官。
給事中趙漢、御史朱衣、蘭田等交章極論其奸惡。陳洸也打出議禮旗號,疏言:「先因抗議大禮,以致群奸側目」,為自己申辯。嘉靖皇帝聽信其言,又起懷疑。特遣刑部郎中葉應驄、錦衣千戶李經會廣東巡按御史熊蘭審理此案件。葉應驄等勘實陳洸罪狀,擬陳宜服斬刑,其子陳柱宜處絞刑。陳洸十分害怕,連忙逃回京城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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