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說明朝皇宮藏著一筆巨款,李自成打到北京了,崇禎卻找不到錢
清朝康熙五十二年閏五月的一天,康熙皇帝與臣工談及前明舊事的時候,曾經說:
明代萬曆年間於養心殿後窖金二百萬金。我朝大兵至京,流寇挈金而逃。因追兵甚迫,棄之黃河。大抵明代帑金,流寇之難三分已失其一。
康熙皇帝是清朝入關之後的第二代皇帝,自幼長於北京皇宮,成人距甲申之變不遠,他所知道的明朝宮中窖藏金銀的事情應該不假。按照康熙的說法,這筆巨款是明朝萬曆年間藏進去的,而且最後是被李自成拿走了。在清軍入關追擊之下,這筆巨款被李自成的軍隊扔進了黃河。
康熙皇帝
如此一來,就有個問題了。既然是萬曆年間藏進去的內帑私房錢,那麼明末大崩盤之際,崇禎皇帝為什麼還那麼捉襟見肘,要跟臣子們化緣呢?
要解釋這個問題,就必須要先搞清楚明朝的內庫財政制度。洪武二年(1369年)八月,朱元璋「命吏部定內侍諸司官制」,其中府庫設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內倉監設令一人、丞二人」。洪武六年(1373年)六月,內倉監更名為內府倉,內府庫則改稱「承運庫」。這就是明朝內庫制度的源頭,所謂的內庫財政就是皇家的私房錢。
朱元璋時代,明王朝的皇室財政與國家公共財政的分割很不徹底。皇室財政並沒有歲出入額數的限制,戶部官員對內府財政有審核監管的權力,而且內庫既負責皇室財政支出,也負責國家公共財政支出,且後者在內庫財政中佔據重要地位。洪武后期,朱元璋對內庫的管理進行了重大改革,並在內庫內部對皇室財政與國家公共財政進行了一定分隔。
朱元璋
洪武到成祖永樂時代,內庫的私房錢雖然屬於皇室私有,但是很多時候都用於國家公共財政支出。永樂時期,明成祖曾說過:「內庫所貯皆天財,待賞有功,雖朕不敢妄費。」
宣宗後來回憶洪武和永樂時代內庫財政支出的情況時說:「洪武、永樂間,內府所貯錢糧,內官、內使纖毫不敢動,雖東宮、親王欲用者必奏請。」從明初洪武、永樂時期,一直到明宣宗宣德時期,內庫的私房錢大都是用在賞賜功臣身上,也算是公共財政支出,算不上濫賞。
從明英宗正統時代到明憲宗成化年間,皇室財政與政府公共財政之間的界限再度模糊。這一次模糊,更多的是皇室財政對政府財政收入的侵奪。正統初年,內庫增加了一項重要的白銀收入,即後來所謂的金花銀。正統元年(1436)八月,「浙江、江西、湖廣、南直隸不通舟楫之處」的租稅經奏准,按照「白金四兩折一石」、「布一匹折一石」等標準改徵銀、絹、布等解納北京,「以准官員俸祿」。
明成祖朱棣
正統二年(1437),各處解到的秋糧折銀明確被命「送內承運庫收貯」,內庫收入因此得以擴增。原來,根據洪武后期內庫財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內承運庫僅存貯供皇帝使用的金、銀。但是,正統年間的金花銀改革,這些金銀原本應該用於國家財政支出,卻放在內承運庫,這又模糊了皇室財政與國家公共財政的界限,為皇帝挪用公款開了方便之門。
明朝最能貪污國庫的皇帝就是萬曆皇帝,他大量挪用戶、工等部白銀以增加內庫收入,供其私人所用。隆慶時期,內承運庫「額銀百萬兩,繫上供之需」。這一數額一直保持到萬曆初年,據《萬曆會計錄》,內承運庫歲入「金花銀共壹百壹萬貳千」余兩。
金花銀
萬曆六年(1578),神宗在內承運庫歲入舊額之外,「著戶部每季加銀五萬兩」以供買辦。由此,一自萬曆六年至三十三年,戶部共解進內承運庫買辦銀「五百餘萬」。
萬曆四十六年(1618),戶部開列一份皇室挪用國家公共財政收入的清單,總計近700萬兩白銀,從中可以看出皇室財政對於國家公共財政的侵奪。
萬曆皇帝
如此看來,萬曆皇帝在宮中藏有巨額白銀的事情應該是可信的!
既然萬曆皇帝在宮中藏有巨款,那麼他的子孫崇禎皇帝最後在財政上那麼困難,怎麼沒找出那筆錢呢?養心殿後面窖藏的白銀是萬曆年間開始藏的,但是崇禎皇帝似乎並不知道那一筆二百萬兩的巨款。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揮師東向,一路勢如破竹,七十天便打到了北京城下。
李自成兵臨城下,崇禎皇帝囊空如洗,明王朝財政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崇禎十七年「正月有外解來,才度過二月」,後來外面的錢到不了北京,崇禎只好動員官員、勛戚捐款,以救燃眉之急。但是,大明朝的這幫既得利益者並不願意為朱家人分憂,就連崇禎的老丈人都不願拿錢。
李自成
官員們不願拿自己的錢,他們篤定皇帝有私房錢,於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要皇帝「發內帑」,也就是拿出私房錢。崇禎皇帝根本拿不出錢了,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崇禎召對科道,訴苦道:「戶部既稱無餉,內帑業已如掃!」崇禎說沒錢,官僚們根本不信,都認為是他吝嗇。
有一種說法流傳甚廣,說這筆錢一直只有宮中太監知道在哪裡,不是一般的太監,而是魏忠賢那種位高權重的太監才知道。據明末筆記《崇禎宮詞》上說,魏忠賢被崇禎皇帝攆出北京的時候說「上若此,我之禍酷矣。彼亦未為福也」,所以有人說「蓋籍注與厚藏之所甚秘,閹不以告,而上憂勤十七載,亦竟未之知爾」。
崇禎皇帝
明末清初戴笠《懷陵流寇始終錄》上也說·:「先帝誅魏忠賢時內侍即懷惡意。掌祖宗庫藏者,雖國有至窘時,皆不以告。至是盡為賊有。」宮中的太監們對崇禎殺魏忠賢懷恨在心,一直不告訴崇禎當年藏銀之處,所以崇禎一直找不到。更有甚者,內廷宦官們多年還像老鼠一樣蠶食這筆錢。李自成進城了,太監們又獻出這筆錢,算是給新朝立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