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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史上八百里加急有多快?竟然還有如此殘忍的規定!

古時候的文件傳輸靠的是驛站,一般每隔20里有一個驛站,一旦需要傳遞的公文上註明「馬上飛遞」字樣,按規定要求每天300里,如遇緊急情況,可每天400里、600里,最快達800里。傳遞緊急文件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這樣,雖然不是千里馬,但每匹馬都死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用來表示情況緊急程度。在文學作品中,對此有精彩描寫:「八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一卷黃塵滾滾,駿馬飛馳而至,但見人影一晃,跳將下馬。大喝:「八百里加急!御賜金牌,阻者死,逆者亡!」隨即便見煙塵滾滾,騎者已然離去!此時,古道凝雲,晴空赫然!

詩人岑參在《初過隴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詩中寫到「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平明發咸陽,幕及隴山頭」。在這裡他把驛騎比做流星。按唐政府官方規定,快馬要求一天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則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要求則為日馳500里。天寶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亂。當時唐玄宗正在華清宮,兩地相隔三千里,6日之內唐玄宗就知道了這一消息,傳遞速度就達到每天500里。據載,南北朝的北周宣帝,在洛陽招搖過市,親自乘御驛馬,日行300里。看來,唐朝的最緊急通訊要求日行500里,那無疑用的馬是御馬級別,難怪如此神速。唐代的—尺合現在0.303米,一里合454.2米,就是用現在的眼光看來,八百里加急快得不能再快,也要兩天時間。

古代的驛站設立是有規定的,就是20里就必須有一個驛站,距離遠了怕出問題,近了不划算。驛站主要功能是供官府文件和軍事情報的人或來往官員途中食宿、換馬的場所,不過這也是有等級劃分的,驛是供貴賓和官府來往之人使用的,站是專供軍隊傳遞情報組織所用的,鋪是供地方官員和底層驛卒傳遞公文所用的。唐朝的驛站制度非常完善,不只有陸驛,還有水驛,在驛站上班的人可不輕鬆,在郵遞過程中不能出現任何差錯,如果因為自身出了差錯,那處罰可是很嚴厲的,唐朝律法規定,驛長負有若干職責,首要有必要每年呈報驛馬死損肥瘠,呈報經費支出狀況。若有驛馬死損,驛長負責賠償;若私自減去驛站人員和馬匹,則「杖一百,因書信延誤而遭致戰事失敗者,判處絞刑。

從這樣嚴厲的法律看,一般強盜不會去動這些重要文件,免得招惹官方的拚命剿殺。而在交戰時,應早料到敵方或會打埋伏攔截情報,至少會多途徑多人攜帶文書以防萬一。唐律規定假如耽誤的是緊急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因書信延誤而遭致戰事失敗則判處絞刑。《唐國史補》曾記載一個負責簽發公文的員外郎的官,他處理一從河北發配到嶺南的囚犯的文書,本應向河北、嶺南兩處發文,因夜間疏忽,只發了嶺南一地,河北未發。事發之後,這個員外郎遭到了免官的處分,而泄露重大機密者處以絞刑。古代史上八百里加急有多快?竟然還有如此殘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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