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不貸!朴槿惠因收受國情院賄賂,檢方要求對其量刑12年
最新
06-14
對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而被追加起訴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檢察機關要求法庭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據韓國媒體報道,14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32部審理的朴前總統國情院特別活動費受賄事件終審判決中,檢方表示:「我們需要通過嚴格公正的司法,切斷總統與國情院之間的關係,並重新確立法治主義基礎」,並要求法庭判處朴前總統12年有期徒刑和80億韓元罰款。
檢察機關解釋說:"該事件是由權力機關總統向受自己指揮、監督的國情院院長要求賄賂,各院長則順應這一要求的典型的權力型不正之風案件。"
朴前總統的國選辯護律師則表示:"前青瓦台秘書官李載萬、安奉根等本案核心證人的陳述缺乏可信性", 並主張無罪。
律師主張說:「前秘書官李載萬、安奉根,前國情院院長李炳基、李炳浩等相關人士對同一事實做出了矛盾陳述,而且記憶不明確,這是在根據利害關係而歪曲事實」。也就是說,收受國情院特殊活動費的罪行是由兩位前任秘書官主導的,在此過程中,朴前總統從未下達任何指示或接到報告。
律師通過最終辯論還強調說:「朴前總統沒有政府機關業務的經驗,沒有能力策劃該事件。此次事件是對預算及財政問題沒有專業知識的朴前總統對秘書官們的信任而引發的」。
在當天的終審判決中,朴前總統提交了不出席事由書,並沒有出現在法庭上,因此沒有出現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TAG:社匯新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