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嫌犯在大陸被判11年 台網友:浪費大陸米
新聞
06-14
海外網6月14日電6月13日,29名台籍嫌犯因涉嫌在亞美尼亞進行詐騙在大陸被審判,其中兩名主犯陳俊志和林宗儒分別被判處11年及10年6個月。對此,台灣網友諷刺道,謝謝大陸,不好意思要浪費你們的米。
2016年被遣返回大陸的台籍人員(中新社資料)
據台媒報道,2016年9月,亞美尼亞遣返129名涉嫌詐騙的中國人回大陸,其中有78人為台灣籍。此次在廣州被審理的為其中第一批嫌犯。
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告,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7月至8月期間,陳俊志和林宗儒冒充公檢法人員以及電信運營商工作人員,運用簡訊、電話等手段對亞美尼亞境內的中國人進行電信詐騙。先後騙取共計約166萬元人民幣。
台灣網民評論(臉書截圖)
台灣網民自嘲道,幸好送回中國大陸,假如送回台灣,絕對是查無實證,無罪釋放。更有網友揶揄「台獨」,你們不是要開F16戰機去要人嗎?
台灣政治評論員沈富雄曾表示,大陸的刑法對台灣詐騙犯更有震懾力。在台灣詐騙判的太輕了!(綜編/海外網 汪夢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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