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上的緊急救援,乘坐飛機胃吐血死亡之思考
在乘坐飛機過程中,張女士因胃部不舒服嘔吐,嘔吐物帶有大量鮮血。張女士後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家屬認為航空公司沒有及時迫降、沒配備專業急救人員等,喪失了最佳搶救治療期導致母親身亡,張女士的家屬將航空公司起訴到法院,索賠67萬餘元。而航空公司認為不應該承擔責任,表示張女士的死亡原因系自身健康狀況造成的,且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範進行救助。這錢航空公司該賠嗎?
其實這個問題要區別對待,不能一概而論。
1、旅客乘坐航空公司飛機自始發地,約定經停地和目的地都在我國領域內的,如果在飛機內或上下飛機過程中發生死亡、傷害事故,航空公司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但是,航空公司如果能夠證明旅客死亡或受傷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在旅客本人健康原因造成的,明航則不承擔責任;
3、如果能證明旅客死亡或受傷,是由於旅客本人的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的,航空公司則可以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上述這些是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的暫行規定。
張女士什麼原因導致的胃部不舒服、嘔吐、帶大量鮮血,目前不太清楚。但是嘔吐鮮血,從臨床而言,是必須明確病因,給予搶救的。
常見嘔吐鮮血的原因:急性肺靜脈曲張性上消化道出血,是消化內科最常見的急症之一。
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的病因:
消化性潰瘍
急性胃粘膜損害
胃癌
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裂
十二直腸炎
殘胃炎
門脈高壓性胃病
Mallory-Weiss撕裂
上消化道惡性疾病
血管畸形
這些都是臨床能見到的消化道出血情況,病情嚴重程度分級,輕度、中度、重度。尤其後者病死率高。
航班上搶救措施、醫護人員有限。對於張女士這種大出血的情況,搶救時機很關鍵,需緊急內鏡檢查,器官插管,以防誤吸;更沒有辦法查找病因: 識別出血部位、識別有無靜脈曲張、癌症及潰瘍。以及進行判斷預後:評估出血量、死亡的危險性等。
高危人群,不建議乘坐航班:
高齡(≥65歲)
嚴重創傷
休克
敗血症
嚴重黃疸
多臟器功能衰竭
合併凝血機制障礙
臟器移植術後
長期使用免疫抑製劑
長期胃腸道外營養
原有潰瘍病史
長時間機械通氣
總之,無論原因和責任在何方,對張女士表示惋惜;在此僅針對事件進行分析,給民航局、航空公司以及旅客以警示,希望今後能減少此類事情的發生。其中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妥之處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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