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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看了晚清女子的「三寸金蓮」,小編不淡定了

晚清山東一位纏足女子。這組照片是晚清來華的外國人拍攝的,記錄的都是女子纏足的影像,至今看來觸目驚心,讓人感嘆纏足對女性的摧殘竟有如此之深重!當時外國人以獵奇的眼光看待這一現象。

北京纏足婦女。清朝纏足風氣之盛,超過任何一個朝代。滿族統治者向來是反對纏足的,但是在漢族士大夫的鼓吹之下,纏足這一禮教中的「歪門邪道」竟橫行大江南北,摧殘、控制著廣大女性的身體,讓她們遭受終生的痛苦。

一個女子腳部的細節。清朝漢族男子以小腳為美,要求女子的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所以有「三寸金蓮」之說。一般女子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那將小女孩腳趾骨折斷的情景,想來令人毛骨悚然。

北京一位女子向外國攝影師展示她的小腳。部分文人對小腳的審美是病態的,他們發展出一套所謂的「金蓮美學」,將小腳分成18個品類,例如四照蓮(端端正正、窄窄弓弓,腳長在三寸四寸之間),佛頭蓮(腳背比較肥大),釵頭蓮(瘦而過長),並蒂蓮(外八字)等等。

三位女子,中間那位沒裹腳。清朝纏足現象不能一概而論,滿族、蒙古等少數民族不纏,福建、廣東、廣西、江西等地的客家人不纏,長江以南部分山區的女性也不纏。河南、山東、直隸、山西、陝西等北方地區,不分貧富,幾乎每個女子都纏。

這張在照相館內擺拍的照片,左邊是漢族女子,她很明顯纏著「三寸金蓮」,穿著弓鞋;右邊是滿族女子,腳部大部分被袍子蓋住,但隱約可見她穿著滿族特有的「馬蹄底鞋」。

小腳小到讓婦女很難站穩。裹小腳這種陋俗,給女性帶來的痛苦不言而喻。首先是肉體的疼痛;其次是行動不便,限制了視野,過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日子;第三,女子不能謀生,生活上依附於男人;等等。

山東威海的小腳婦女。在晚清最先反對纏足、發起天足運動的,是外國傳教士。在清朝最後幾年,眼界比較開闊的士大夫也開始倡導天足,並在各地成立了「天足會」,宣傳婦女解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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