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錕真的「賄選」了?孫女要求更正歷史
中國現代史中幾乎已被史學界及教育界當成「基本常識」的「曹錕賄選」,引發曹錕後代不滿,其孫女曹繼方多次赴台奔走,認為這種說法「辱及先人」。台灣有關單位昨天表示,類似「賄選」這種罪名,必須要經過司法機關認定。
曹錕孫女
曹錕為「民國初年直系軍閥領導人之一」,1923年當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擔任總統一年多。但這次選舉卻因投票前由國會支付出席議員5000元,而引發行賄爭議。當年參與選舉的人隨後發表宣言,直指「曹錕賄選」。此後「曹錕賄選」就被歷史書籍不斷引述,及至進入教科書。
台媒報道,旅居美國的曹錕孫女曹繼方說,當年國會議員分散在中國各地,薪餉也發不齊,所以這是為了彌補議員的出席費,款項經過財政總長及內閣等同意,都由國會開出支票,經過合法程序。她說,指稱「曹錕賄選」必須提出證據,並給個說法。
曹錕
曹繼方曾為此打過官司,但法院認定這是可受公評之事,判她敗訴。
由於「國史館」在其出版物中同樣提及「曹錕賄選」,曹繼方最近再次由美國到了台灣,除了前往「國史館」提供反駁賄選的相關說法外,也向監察及立法等機關陳情。
「國史館」查驗了館內典藏的檔案,有關「曹錕賄選」的「直接證物」,僅有歷來與曹錕不睦的閻錫山檔案里,有一份封面名稱為「關於黎氏復職與曹錕賄選之件」的文件,內容批評曹錕「賄選醜劇」等當選大總統,但其內容並非當年的一手資料,也沒有提出任何賄選的佐證資料。
關於曹錕賄選的檔案
「國史館」表示,曹錕既然是公眾人物,自然會受到來自各種立場的評論。但同時也表示,撰寫歷史不免會對歷史人物有所評斷,但類似「賄選」這種罪名,必須要經過司法機關的判決認定。「國史館」是行政機關,不宜對這種司法爭議事件片面提供「正確、標準」的歷史論斷。
該館表示,儘管曹繼芳認為部分館藏檔案的內容有污衊先人之虞,但該館不能更改既有的檔案內容,但若曹繼芳願意提供不同意見的書面內容,基於其為檔案當事人家屬的身份,「國史館」會將此書面作為該檔案附卷,同時提供閱覽。
※警笛擾民被投訴?台灣修法規定音量
※收錢後助人「偷渡」到大陸,台灣男子獲刑
TAG:海峽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