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國光伏產業發展情況
1、發展情況
(1)產業規模
從進出口規模看,2017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為145.3億美元,同比增長3.6%;多晶硅進口量15.6萬噸,同比增長14.7%。受全球光伏市場繼續擴大影響,我國光伏產品出口量快速增長,但產品出口價格持續下滑,對墨西哥、巴西、印度等新興市場的出口增速提升,其中對印度出口躍居第一位。
從市場規模來看,2017我國新增光伏併網裝機容量達到53.06GW,同比增長53.6%。累計光伏裝機併網量達到130.25GW,同比增長68%。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均為全球第一。其中,光伏電站累計裝機容量100.59GW,分散式累計裝機容量29.66GW。全年光伏發電量1182億KWh,占我國全年總發電量的1.8%。
(2)產業創新
2017年,在內外部環境的共同推動下,我國光伏企業加大工藝技術研發力度,生產工藝水平不斷進步。骨幹企業多晶硅生產能耗繼續下降,綜合成本已降至6萬元/噸,行業平均綜合電耗已降至73KWh/kg以下;P型單晶及多晶電池技術持續改進,常規產線平均轉換效率分別達到20.2%和18.6%,採用PERC和黑硅技術的先進生產線則分別達到21.3%和19.2%,異質結(HJT)、IBC、N型雙面等技術路線加快發展;光伏組件封裝及抗光致衰減技術不斷改進,自動化、智能化改造也在加速,領先企業組件生產成本降至2元/瓦以下,光伏發電系統投資成本降至5元/瓦左右,度電成本降至0.5-0.7元/KWh。
(3)產業政策
2017年我國主要從規劃計劃、規範監管、領跑者、光伏扶貧、電力消納、市場推廣、土地管理和價格財稅等方面指導和支持光伏產業及市場發展。
2、發展特點
(1)分散式光伏呈現爆髮式增長
2017年,全國分散式光伏新增裝機量達到19.44GW,同比增長3.6倍,遠超前五年分散式光伏總裝機量,在新增裝機里佔比達到36.6% 。而從累計光伏裝機來看,分散式光伏在光伏裝機的比重提高到23%,同比增加10個百分點。其中,戶用光伏更是風起雲湧,初步統計,2017年我國戶用光伏裝機已達到2GW以上,是2016年的3倍以上。浙、魯、冀累計裝機超10萬戶,全國約50萬戶,裝機量超過2GW。
(2)光伏產品出口結構進一步優化
出口產品結構方面,由於我國多數骨幹光伏企業均已經在海外建有電池組件工廠,並通過海外工廠供應歐美等對我國本土光伏產品出口徵收雙反稅率的海外市場。因此,2017年,我國矽片及電池片出口金額分別增長14%與22.8%,以供應海外基地生產,而組件出口金額卻下滑了0.5%。出口區域結構方面,矽片出口市場主要集中在中國台灣、馬來西亞、泰國、越南、韓國,對這5個地區/國家的矽片出口額佔比超過90 %;電池片出口市場主要集中在印度、巴西、韓國等國家;組件出口市場中,印度、墨西哥、巴西、阿聯酋等新興市場逐步擴大。
(3)龍頭企業相繼在美股退市
由於光伏產業在發展之初的市場主要在國外,因此我國光伏製造企業在發展初期主要通過在海外上市以求獲得融資支持和提高品牌知名度。但在2012年的光伏寒冬後,再加上隨後歐美連續對我國光伏企業發動「雙反」(反補貼、反傾銷),一些美股光伏企業業績急劇下滑,股票價格跌至冰點,晶澳太陽能、大全新能源、英利、中電光伏等都曾因股價達不到1美元/股而相繼遭到退市警告。即使目前光伏全面回暖後,我國在美股市場的光伏企業股票仍未有明顯回升,美股市場對我國光伏企業估值太低,甚至已經喪失了基本的融資能力。而如果回歸國內A股後,公司可以獲得更好的估值,通過將股權質押的方式向銀行獲取更多的貸款,為公司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因此,2015年以後,不斷有美股光伏企業收到私有化要約,而進入2017年,已經相繼有三家企業正式開始或已經完成私有化進程。
2017年3月14日,在美國紐約證交所(NYSE)上市的中國大陸廠商天合光能宣布已經就私有化交易與Fortun Solar和Red Viburnum完成最終協定和併購計劃。作為合併的結果,天合光能不再是一家上市公司,而是成為一家全資子公司,並將從NYSE下市。2017年11月17日,晶澳太陽能宣布與買家團簽訂協議,將以3.62億美元全現金代價私有化。2017年12月11日,阿特斯公司宣布,董事會已收到了初步的非約束性建議函,董事長兼CEO瞿曉鏵博士將以18.47美元/股的價格,收購公司所有不屬於瞿曉鏵和張含冰女士的在外普通股,這也標誌著阿特斯公司將會從納斯達克股市退市。
(4)全球競爭地位進一步鞏固
2017年國內國外光伏企業經歷冰火兩重天的局面。國外企業中,歐洲最大的光伏企業SolarWorld、美國最大的組件企業之一Suniva相繼宣布申請破產保護;全球技術領先的兩家企業,SunPower裁員並關停部分菲律賓產線,松下也關閉部分電池片產線並重整光伏業務。另據調查報告顯示,由於補貼下降、市場規模縮水和競爭擠壓等因素,2017年日本太陽能相關企業破產件數達88件,較2016年飆增35.4%,連續第3年創下2000年開始進行調查以來歷史新高紀錄。反觀我國光伏企業,全年產能利用率維持高位,毛利率保持穩定,主要企業普遍擴產;部分中小型光伏企業正加速IPO,募集資金繼續投資光伏產業;部分外圍企業也開始布局光伏產品製造業。
(5)貿易保護紛爭不斷
繼歐美相繼對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發動雙反調查並出台較高稅率以來,進入2017年,又不斷有國家向我國光伏產品發動貿易調查。
4月1日,土耳其經濟部對華光伏組件反傾銷案做出終裁決定,決定自即日起對我國產品徵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16家應訴企業稅率為20美元/平方米,其他出口企業稅率為25美元/平方米。2017年我國光伏組件產品對土耳其出口僅為0.96億美元,同比下降65.7%。
4月26日,美國光伏企業Suniva公司向美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起申請,要求對太陽能級光伏電池片和組件產品實施全球範圍的貿易保障措施(以下簡稱201措施)。美國商務部於5月23日發布公告稱,將啟動對全球光伏電池及組件的貿易保障措施調查。9月22日,美國商務部作出損害認定,判定境外組件進口確實對美國光伏產業造成嚴重損害。2018年1月22日,美國特朗普政府正式批准宣布對進口光伏電池片(2.5GW以上)和組件徵收30%關稅,稅率在此後3年逐年遞減5%,執行期為4年,如下表所示。
7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台灣地區以及馬來西亞進口的光伏電池及組件發動反傾銷調查。12月19日,申請人Indian Sola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代表印度國內的5家光伏企業,申請對進口的光伏電池實施保障關稅。2018年1月5日,印度保障措施總局做出印度光伏保障措施調查初裁,認為進口光伏產品的增加與印度光伏產業遭受的嚴重損害有直接關聯。印度保障措施總局建議如下:1、在最終結果確定前,對於進入印度的太陽能光伏產品(包括晶體硅電池及組件和薄膜電池及組件)徵收70%的從價稅作為臨時保障措施關稅,豁免國家為中國和馬來西亞以外的發展中國家。2、臨時保障措施實施期限為200天。3、除中國和馬來西亞以外的發展中國家由於單獨對印出口不超過印度總進口的3%,合計對印出口不超過印度總進口的9%,因此得以豁免。2018年3月24日,印度商工部調查機構反壟斷和相關職責總局(DGAD)表示,正在終止其對進口自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和中國台灣的光伏組件的反傾銷調查,並且表示印度太陽能製造商協會已經要求終止調查。
文章來源:中國光伏行業協會C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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