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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古代女子寧願死也不接受的殘酷刑罰,如今竟變成了一種「時尚」

文身,現在人都叫紋身,在身體上刺繡各種花紋,以視吉祥、崇拜。文身俗稱刺青,是文化和信仰相互交合的產物。現在的很多年輕人都喜歡紋身,明星也不例外,是一種個性的體現。紋身在中國很早就有了,可以上溯三千五百年。

在原始社會,紋身有三種作用,美化自己,嚇唬敵人,部落圖騰。

在這之後,紋身也有了「扮酷」的含義,甚至是英雄好漢的標準。在《水滸傳》中就有三個滿身刺青的好漢,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而且也是因為身上的刺青,燕青才贏得名妓李師師的青睞。不但有刺青還有刺字,被大家熟知的就是岳飛,他母親為他刺下「精忠報國」的故事,我們耳熟能詳。

在臉上刺字原本是一種刑罰,叫黥或者是墨,是在罪犯的臉上刺字或者符號,來懲治罪犯。受過黥刑後,就一輩子都會被人看不起,連家人也會抬不起頭做人。在古代女子地位本就很低,要是再受過此刑,更是一種折磨,而且由於工具不幹凈,很容易感染,導致臉部腐爛,因此很多女罪犯寧願一死,也不願意受這種刑罰。

秦朝時就用過這種刑罰,當時太子犯法,商鞅便給太子的師傅公孫賈處以此刑。漢初三大名將之一的英布也受過此刑罰。西漢時文帝廢除了這一刑罰,從此,就變成了私刑,用於逃亡的奴隸。北宋時流放的罪犯都會在臉上刺字,及時雨宋江和豹子頭林沖臉上就有刺字。

不過刺字的不僅是罪犯,有些軍人也會刺字,只是位置不同,罪犯在面頰,軍人在額頭,軍人自願在臉上刺字表示了一種必死的決心。

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的人越來越多,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時尚追求,喜歡上了這種疼痛的美麗。但就我個人而言,紋身是一種有害身體健康的行為。而且現在很多單位不會錄取有紋身的人,就連電視上也不允許演員有紋身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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