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豪的「百億嬌妻」控訴「離婚五樁罪」!
吳建豪,出生於1978年,美籍華人,當年因為在《流星花園》中飾演「美作」一角而走紅。
而近日,吳建豪與他的妻子石貞善被傳離婚,雖然暫且還沒有官方消息出來,但是女方的閨蜜與律師卻已發聲,這件事情可以說是有實錘的了。
稍微了解之後,其實網路上對他們離婚的原因有兩種聲音:第一種就是男方是渣男,活該淪落至此;第二種聲音就是女方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畢竟人家有百億財產。
據悉,在本次離婚事件傳出來之前,男方曾向女方兩次寄去離婚協議書,女方出於無奈之下才同意離婚的。針對吳建豪離婚事件,女方的密友卻列出了吳建豪的「五罪狀」。
吳建豪的「五罪狀」
1、特殊節日不回家;
2、與其他女生曖昧聯絡;
3、石貞善自掏機票錢陪男方工作;
4、吵架不認錯;
5、在媒體前公然撒謊。
其實由以上5條罪行可以看出,吳建豪與他妻子之間的平日溝通已經不多了。
作為一個女生的角度,自己的丈夫在特殊節日不回家,如果處於工作忙碌的階段,也許一個電話說一聲祝福,說明一下原因,或許就會原諒,畢竟他是在工作,也不是出去鬼混,也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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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第二個理由卻讓人有點接受無能了,畢竟信任感和安全感是構建幸福和諧婚姻的基石,男方與其他女生曖昧聯絡,換做是任何一個女生都是會心灰意冷的。
第三條我卻覺得有些小題大做,女方自掏機票錢陪男方工作,其實只要有這個經濟基礎,而且真的那麼深愛著對方,這點小事還是可以說是無謂計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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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五點「罪狀」或許在我們局外人看來是沒什麼,但是在婚姻生活中日積月累,對於當事人的傷害卻是很大的。
值得關注的是,吳建豪身邊的好朋友曾透露:石貞善由於性格比較開放,喜歡泡夜店,生活習慣與吳建豪格格不入。
在兩個人真正攜手走入婚姻殿堂之前,應該認真地了解對方,對方的一些生活習慣要是接受不了,那也沒必要結成連理,畢竟雙方的三觀、生活習慣都不同,遲早也是會走向離婚這一步。
那有人就會問:我們真的很相愛,但是就是三觀、生活習慣不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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