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想不難過,那麼總是有鞋穿就好了
近來有朋友失戀了特別難過,她不斷在自責,後悔自己錯過了一個本可以屬於自己的多好男人。
然而,這種「本可以屬於自己的好男人」理論我是不認同的。在我看來,能互相屬於的人也是互相適合的人,但凡離開了的關係,說明並不適合。就跟人的腳要穿鞋趕路一樣,能穿著一直走下去的鞋至少於腳而言是舒適的,管鞋子好不好看先。但是,只要鞋子穿起來硌腳不舒服,那麼無論鞋子再好看,換一雙鞋再上路則是必須的,畢竟路很長。
感情里也是同樣的道理。既然兩個人本來就不相配,那麼,我們失戀了為什麼要自己單方面的難過呢?難道不該是慶幸「真好,提前發現了腳的不適應」嗎?不然長期穿不合腳的鞋,不僅容易磨出雞眼,而且可能都走出腳疾甚至無法前行了。
這時我們也許就知道了,為什麼我們失戀了會難過的原因吧?
因為,我們害怕自己再也遇不到一雙上腳的鞋子,甚至怕到時候連一雙不合腳的鞋子都沒有了,這樣自己就只能光腳前行了。
所以,如果說我們失戀了會難過,那麼難過的並不是所謂的逝去的戀人多麼完美或者兩人的曾經多麼甜蜜,而是我們最難過的自己,擔心未來自己可能就得慘兮兮地孤身一人了。
知道失戀難過的癥結就好辦了。
那麼想不難過,我們總是有鞋子穿不就好了嗎。然後我們在鞋子堆裡面,努力找到我們適合的且喜歡的鞋子就可以了。翻譯成人話就是:始終保持競爭力做一個總是討人喜的「萬人迷」唄。你們想想是不是這個道理,如果知道自己分手了還會有更合適的,那麼我們還至於那麼傷心欲絕么。
因此,對於走丟了的鞋子,我們不應該再糾結於「走丟」這件事,我們需要把焦點放在「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鞋子/現在有哪些鞋子/有合適的鞋子嗎」諸如此類的問題上。
也許這時候你就問了,那我們怎樣才能有不止一雙的可選鞋子呢?
嗯,這已經是下一個問題了,大家不妨先想想。未來我們再說這鞋(yang)子(bei)堆(tai)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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