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式審核 小米發行CDR需回復規範性、信批等84個問題
新華網北京6月15日電 (楊曉波)小米集團(以下簡稱:小米)從6月7日遞交發行CDR材料被受理,到12日一次反饋,再到14日更新預披露,在市場看來,小米為CDR試點提供了樣板。此次,小米最新的招股書更新文件明確了多個市場關注的重要信息。
不過,同日,證監會披露了對小米CDR申請的反饋意見,要求小米反饋的問題涉及規範性、信息披露、其他等三個層面,多達84個大問題、200個左右細分問題。
在規範性問題方面,證監會重點關注部分互聯網經營資質的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治理、優先股以及雷軍獲得大額B類普通股股權激勵等問題。
證監會要求,小米補充披露股東會、董事會決策事項、決策程序、決策機制、實際運行情況,重大事項由董事會還是股東會決策等。
關於同業競爭,反饋意見要求,小米進一步披露包括公司向金山雲採購雲服務、關於歡聚時代(YY)和獵豹移動、小米與關聯方開展相同或相近業務等。
關於優先股的問題,要求小米在招股說明書中補充披露優先股總數及佔比,每輪優先股融資額、估值、優先股融資總額,實現「合格上市」的依據,請發行人提供公司章程和優先股協議中關於實現合格上市的有關條款和內容。
證監會還要求,小米說明關於投資生態鏈企業的股權設置情況、生態鏈企業總體情況及與公司關係、關於發行人與生態鏈企業交易情況,以及發行人與生態鏈企業利潤分成的具體確定方法等。
根據招股說明書,小米金融包括保險經紀、小貸、保理、擔保、互聯網理財等多個細分業務,初審反饋要求小米進一步披露公司各項金融、類金融業務涉及的主體、經營範圍、業務模式、開展情況、經營地域、業務規模、是否受到過處罰、近三年主要經營指標和財務指標及占發行人的比重。
在信息披露層方面,初審反饋要求小米在招股說明書中使用客觀、平實語言進行描述,刪除具有廣告色彩、浮誇性、恭維性的語言和表述,還要完善投票權差異、VIE結構、互聯網業務相關經營指標等具體情況。
小米在更新的招股書中表示,公司遊戲、在線閱讀、視頻、新聞等業務的相關資質缺失均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涉及到的其他問題尚待反饋。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監管層對創新企業上市要求並未放鬆,實施穿透式審核,對市場關心關切的問題均有反饋,有利於市場健康發展及投資者的保護。
在更新後的招股說明書中提到,本次擬發行B類普通股股票,作為擬轉換為CDR的基礎股票,佔CDR和港股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7%。不過,CDR融資金額並沒有披露。
此外,小米招股書新增加內容還包括,CDR發行採用詢價方式確定價格,按與港股孰低的原則定價。本次發行CDR所對應的基礎股份占本次CDR和港股發行總規模(含老股發行規模)的比例不低於50%。市場多家機構給出超800億美元市值來算,CDR融資額度可能在56億美元左右。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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