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英雄傳武術好,但是卻是很悲慘的一個人物,大將伍雲召
老陽按:大家都看過隋唐演義這一本小說,今天老陽和大家說一個我印象很深的一個人物,南陽伍雲召。
伍雲召是右僕射伍建章之子,隋時官封侯爵,後受封忠孝王。伍雲召的活躍,也只是為了襯托「煬帝無道」、「皇逼官反」、「民不聊生」的社會現實,為後來的「你反我反大傢伙反」點燃導火線。至於19回之後,就少有這位好漢的消息了。此後,伍元帥隱姓埋名伍「回」,於第40回再顯神威——亦是最後一次了。
史記記載
對於伍雲召這位隋唐第五條好漢,散見於《說唐全傳》,《忠義響馬傳》等歷史演義小說中,但每本書對其描述,都過於簡陋,雖有人物刻畫,但總給人一種一筆帶過的感覺,讓讀者每讀至此,都有言已盡而意猶未的感覺。直到陳萌榮先生的傳統評書《興唐傳》的整理出版才改變了這種尷尬。《興唐傳》總共包括十個章節,如《賈家樓》、《瓦崗寨》、《虹霓關》、《揚州會》、《搶三關》、《鎖五龍》等,而《南陽關》也是作為這十章之一出現的。《南陽關》的主要故事背景就是南陽侯伍家從擁隋到反隋的一步步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對伍雲召的刻畫描寫,達到了極致。他不僅有宇文成都的勇力,還有羅成的儒雅帥氣,不僅有秦瓊的帥才,還有徐茂功那樣的智略。他重情重義,所以在南陽城破之時,他可以放心地託孤給朱燦;他有勇有謀,所以他到哪裡都可以做全軍統帥。正是《興唐傳》,我們才看到了一個有血有肉,儒雅勇絕的南陽侯。
武力表現
何倫大怒,舉起宣花斧,劈面砍來,雲召把槍一架,叮噹一響,何倫雙手酸麻,虎口震開。復一槍,結果了性命。眾將上前圍住雲召,雲召一桿槍,神出鬼沒,一連幾槍,又挑死了隋朝十餘員將官,眾皆敗走。雲召又趁勢把三軍亂砍,殺得血流成河,屍積如山,雲召後面迫來,四將上前擋住,雲召獨戰四將,不上二三合,二將中槍落馬而死。另外那二將見勢頭不好,正待要走,被雲召拔出寶劍,俱斬落馬下。
隋兵敗走,雲召追至長平岡,只聽一聲炮響,閃出埋伏四將,領了三千人馬,攔住去路。後面那四員大將,聽得炮聲吶喊,連忙領兵從後面殺來。雲召急引兵回時,韓擒虎又差二員大將,一員是陳州總兵吳烈,一員是曹州參將王明,各帶兵馬五千,四面圍住。雲召東衝西突,隨兵愈加眾多,雲召手執長槍,殺上前面,四將來迎,雲召大喊一聲,竟沖四將。那四將抵敵不住,被雲召刺死三將,一將往前逃走,又被雲召一箭射死,前軍四散逃生。雲召從後追來,兩脅下伏兵齊起,吳烈、王明,各執大刀,一齊殺來。雲召在中央獨戰二將,全無懼怯,不上五個回合,吳烈中槍落馬。王明要走,也被雲召一槍,結果了性命。軍士亂逃,被雲召把青虹劍亂砍,如砍瓜切菜一般,不消半個時辰,四將皆喪在沙場。可憐麻叔謀帳下十二員將官,俱傷於伍雲召之手。只逃走了麻叔謀。
人物戰績
與宇文成都
「成都又是一鐺,雲召拿槍架住,兩個戰了十餘合,雲召料難敵他,回馬便走。成都縱馬追趕,看看相近,雲召回馬挺槍,又戰了二十餘合。雲召氣力不加,虛刺一槍,回馬又走,成都縱馬又趕。」
應該說伍雲召與成都交手十幾合內不會有任何問題,超過三十合就難支了,如聯合雄闊海、伍天錫之力則能與成都惡鬥一天。
與裴元慶
裴元慶則與成都武力相當,雲召、闊海、天錫三兄弟應在伯仲之間,書中有闊海、天錫殺了半月不肯住手之描寫。
與雄闊海
伍雲召、雄闊海與麻叔謀都有過交手的戰例,雄闊海佔優,「殺出城來。遇著麻叔謀,也不說話,闊海把斧砍來,叔謀把槍架住,不知怎的,叔謀覺得兩手酸麻,回馬就走。闊海趕到,一斧砍作兩段」麻叔謀能與猛將司馬超大戰四十餘合,決非庸才,麻是使槍的技術型武將,遇同樣使槍的雲召還能糾纏兩三合,遇雄闊海更多的是輸在氣力上,槍法還來不及展開就力怯了,或許開挖運河,吃小孩,整天尋歡作樂,久疏陣仗,才有不知怎的覺得兩手酸麻之感。
與羅成
隋唐中還有另一使槍的羅成,很遺憾,揚州會上伍雲召死於沒尾駒下,錯過兩大槍的較量,但究竟誰高一籌,也只能從雙方戰例進行對比,這方面的例子很少,可用排名第十的尚師徒為參照,
「雲召無心戀戰,提槍撞陣而走。尚師徒拍馬道趕道:「反臣那裡走?」照背後一槍刺來,雲召回馬,也是一槍刺去。大戰八九合,尚師徒那裡戰得過。」尚師徒更得益於呼雷豹與提爐槍之威,特別是提爐槍,好不厲害,若撞著身上,見血就不活了。
伍雲召懷幼子八九合戰退排名第十的尚師徒,而羅成排名第七,通過新文禮對戰裴元慶的表現來看,7至10的武力相差不大,從羅成對戰尉遲恭的表現和尚師徒對戰秦瓊的表現來看,(秦瓊和尉遲恭武力相當),尚師徒比羅差半個級別多,羅成打敗尚師徒需40.50合,而伍雲召懷抱幼子9回合擊敗尚師徒,羅成比尚師徒強半個級別多,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伍雲召打敗羅成只需20——30回合。
武力評價
伍家槍成名於《隋唐演義》的南陽關,是隋唐里的第一槍,無人可敵。可惜伍雲召死於一匹畜生的尾巴下,死得有些不明不白。感覺《說唐》里「羅成奪魁」這一回死掉的英雄太多了,如果伍雲召不死,羅成哪能奪魁?我一直把伍雲召看作是與三國中趙雲似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