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奇女子死而復生 前未婚夫與丈夫同時爭搶 驚動了朝廷
死而復生自古迄今並不鮮見,科學的解釋是,這是一種假死現象,病人嚴重缺氧,導致呼吸、脈搏微弱,弱到肉眼無法識別,結果,瀕死的病人就被當做屍體處理了。
「屍體」受到外界的刺激,氧氣供應充足的情況下,呼吸、脈搏恢復正常,於是就會出現「詐屍」等死而復生的「奇怪」現象。
古時候醫療不發達,醫生鑒別病人是否死亡缺乏經驗,因此造成諸多假死案例。西晉時期,梁國(河南商丘市睢陽區)境內就真實發生了一起假死事件。
《晉書》記載:「元康中,梁國女子許嫁,已受禮娉,尋而其夫戍長安,經年不歸,女家更以適人。」
——元康年間(公元290——299年),也就是晉惠帝在位的時候,梁國有個女子已經訂婚了,收了男方的定親聘禮。
可是她的未婚夫被朝廷徵召去長安服役,很多年不回家,女方家人等不及,就把女兒又許配給另一戶人家。
「女不樂行,其父母逼強,不得已而去,尋得病亡。」——這個女子不願意出嫁,她的父母就強迫她嫁人了。女子可能是上了一股無名之火,嫁過去沒幾天就生病死了。
「後其夫還,問其女所在,其傢具說之。其夫逕至女墓,不勝哀情,便發冢開棺,女遂活,因與俱歸。」
——後來(史書沒有說明女子死亡多久,只有一個「後」字,竊以為時間不會太長),女子的前未婚夫服役期滿回到家鄉,跟家人打聽未婚妻的情況,家人如實說了。小夥子重情重義,來到女子墓前祭拜,悲痛欲絕。
小夥子哭著哭著,忽然產生看看未婚妻的想法,於是就把棺材打開了,詭異的一幕出現了。
女子竟然復活了,小夥子膽子不小,領著女子高高興興回家了。
「後婿聞知,詣官爭之,所在不能決。秘書郎王導議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斷之,宜還前夫。』朝廷從其議。」
——女子的丈夫聽說這事兒,他坐不住了,就向官府告狀,想把妻子要回來。地方官大概一輩子沒斷過這等離奇案件,只好逐級上報。
消息最終驚動了朝廷,引發一番熱議。朝中重臣——秘書郎王導提出建議:「這是一起非同尋常的事件,就不能以常理來處理,這個女子應該判給她的前未婚夫。」
朝廷採納了王導的建議,成就了一樁美好的姻緣,女子與心上人終於喜結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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