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合婚對今後婚姻生活至關重要
影響婚姻的因素很多,如倫理、道德、心理、文化、生理、觀念、感情、風俗等。我們認為,命理因素也是至關重要的,但卻被許多人忽視了。事實上,拋開命理因素,婚姻中許多問題是無法解釋的。命理上所說的婚姻是廣義的,而事實婚姻凡男女之間在某一時間範圍里存在本質上的配偶關係(精神上和肉體上的親密關係),命理上就稱這種關係為婚姻。
一、合婚的方法(以下五種方法應全面綜合考慮分析)
1、生肖相配關係:凡男女生肖之間不能形成刑、沖、克、害(男生肖五行克女生肖除外),如生肖為酉(雞)的人不能與生肖為卯(兔)的人結婚,因為卯酉相衝。
2、以四柱中的神煞來衡量:四柱中不宜桃花過多;女性不宜出現「紅艷」、「流霞」,原則上視為不吉利。
3、以六親衡量:男命不宜比肩、劫財重重而旺,否則有克妻之嫌,女命不宜傷官、重重而旺,否則克夫,男命偏財不宜透出,否則用情不專,女命不宜官殺混雜而無食傷制。
4、以男女各自命局的用神來衡量:
(1)男女命局用神互為相生;
(2)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為對方的用神(只對一方有利);
(3)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是對方命局所克制的(只對一方有利);
(4)男女雙方命局的格局互不破壞;
(5)雙方命局組合後互不傷害對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官殺、食傷);
(6)雙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嚙合;
(7)雙方壽數基本上能夠匹配;
(8)雙方行運之用神最好能夠相互補益;
5、男女雙方八字的日柱相配,宜日干相生、忌衝剋。夫妻星宜正配正、偏配偏。
二、婚姻不幸形成的命理原因:
《道德經》云:"一陰一陽謂之道",男女結合為夫妻,二者的人體五行氣埸必定會有一種新的變化和組合,這種變化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對方的吉凶運氣。嚴格的來說,婚災的產生不僅決定於自己本身的命局,而且受到另一方命局的影響。婚災的深淺程度則由二者命局的組合而定。
三、化解婚災的方法:
1、方位調整:即去命局用神的方位,如用神為木,則到出生地的東方去。
2、分居:雙方暫時分開一段時間不見面,等災期過後再續魚水之情。
3、離婚:徹底解決問題。
4、陰陽法:古人傳下來的奇特之法,對於這種方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四、命理八字的一些思考--由男女合婚所想到的婚姻這個古老而又常新的話題,人們百談不厭。有的人婚姻美滿幸福、兩情相悅、夫妻同心……;有的人婚姻不幸、性情不和、痛不欲生、生離死別……眾此種種,似乎冥冥之中真有命運在安排。我們認為,人是不在「命」的,但有運氣在影響人的生活這"運氣"實質上就是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的綜合作用力。任何物質都是時間和空間的統一體,因此,我們認為孔子的「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的宿命論觀點是不對的,對人生應抱著「成事在天、謀事在人」的積極向上的態度,基於此點,預測才有價值。難道您不覺的自己在走好運時,好事情一古腦兒齊擁來,有道是繁花似景,一片光明;在自己走黴素運時,不幸的事情接二連三的擠壓你,使你喘不過氣來,有道是「屋漏偏逢連夜雨,船急又遇打頭風」。這便是運氣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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