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4家老人陪護機構最低收費標準差距超3倍
中新網6月15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消息,體弱或行動不便的老人外出往往需要陪同照顧,香港消委會檢查市面上14家提供陪診或護送服務的私營或自負盈虧的機構或公司,發現均設最低收費,從111元港幣至470元港幣不等,差距超3倍。消委會建議,消費者考慮使用服務時要查問清楚細節,並呼籲服務商提高收費信息透明度及減少限制,以提升整體服務彈性。
資料圖:駐港部隊慰問香港博愛醫院戴均護理安老院的老人,女兵喂老人用餐。中新社發 張宇 攝
香港消委會5月向31家提供此類服務的機構或公司發出問卷,結果,只有16家回復,其餘15家沒有回復的機構或公司中,只有1家在其網頁提供收費數據,顯示該類機構或公司的信息透明度有待改善。
綜合該類機構或公司提供的數據,單次服務每小時收費由62元港幣至160元港幣不等。其中,9家分辦公與非辦公時段收費,以非辦公時段收費較高,兩段時間的收費可相差約13%至50%。
此外,全部14家均設最少服務時數,由1.5小時至4小時不等,因此,如消費者需長期使用陪診服務,需估算清楚開支和負擔能力,免失預算。
至於繳費安排,有6家要求預繳全數服務費;若取消服務,當中4家規定已繳費用不會退還。至於更改服務時間或日期,除兩家沒有限制,有12家要求最少2小時甚至3個工作日前通知。若少於24小時通知,1家須支付已預約服務時數費用,也有1家不會退還預繳費用。
香港消委會建議,消費者使用陪診或護送服務前應了解服務員的認可資格,包括是否已接受專業培訓並通過考核;預先清楚了解收費準則、最低服務時數、付款安排及其他條款,如臨時更改或取消服務的附加費等。
此外,老人如需服務員特別照顧,宜事先清楚說明,避免因溝通不足而產生誤會;每家公司對偏遠地區的定義或有差別,要求收取的附加費或交通津貼亦不同,消費者宜詳細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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