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我不要彩禮,婆婆說好買套房,去看過房子後,我說這婚不結了
我和男友從大學就開始談朋友了,足足談了七年才準備結婚。
我們倆都是農村孩子,但工作卻是在城市裡。其實大學剛畢業時,我們就有考慮結婚的事了,可是家庭條件擺在那,只能先奮鬥幾年再看。
我的父母覺得男朋友家條件怎麼樣是無所謂的,但有一個硬性條件,那就是必須在城裡買房才能結婚。
事實上,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沒有房子我就沒有安全感。現在的房價這麼高,如果就憑我和男友兩個人的努力,可能一輩子都買不起屬於自己的房子。即便勉強買了,也會嚴重影響到以後的生活質量。
工作三年後,我們也都有二十五歲了,兩家的父母都催著該結婚啦。
我知道男友家條件不是太好,也能理解他的父母。所以我們商量婚事的那天,我主動說可以不要彩禮,只要有房就行。當然,我說的這個房子也不是一定要全款買的,付了首付到時候能住進去就行。畢竟我和男友都在賺錢,婚後還房貸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公婆見我這麼懂事,非常開心,婆婆更是承諾房子一定會給我們買的,讓我只管做好穿婚紗的準備就好了。我聽信了,當即就和男友討論拍婚紗照和辦酒席的地方了。
婚禮前一個月,我聽男友說房子到手了,結婚那天可以馬上住進去,高興到不行,迫不及待就要去看下房子。
婆婆帶著我們倆去看了房,之前說是拎包入住,可是去了才知裡面什麼傢具都沒有,等於是座空房。聽婆婆話里的意思,他們家把房子給買了,那傢具什麼的就是我們家的事了。
我的父母確實打算給我陪嫁一些錢和嫁妝,我覺得婆婆的想法也算合情合理,他們搞定硬體,我們添軟體,沒有什麼毛病。
可是當我回家告訴父母這事後,我的母親就有想法了,她問我能否保證那房子一定有我的一份呢?如果不是的話,我們家那錢豈不是白花了,別到時出了什麼問題房子傢具還都是他家的。
我原以為老媽肯定是多想了,那房子肯定得寫我和男友兩個人的名字啊,畢竟我可一分錢彩禮沒要他家的。可是為了讓自己安心,我還是堅持要見到房產證才依。
沒想到,還真讓我的母親給說中了,他們家的房產證上只寫了男友一個人的名。婆婆說既然是他們出的錢,自然只會寫她兒子了。
可是哪有這樣的道理,我們家買傢具難道就不花錢了,憑什麼好處都讓他家得了?
男友不僅不幫我說話,還說反正又不離婚,那寫不寫我的名還不是一樣的。他的話說的倒是輕巧,既然這樣的話,那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不也是一樣的?
他們家絲毫不肯做出退讓的餘地,那我也只能說這婚不結了。
朋友們,我這樣做你們說對嗎?七年的感情,就為了一張房產證就不要了,會不會太可惜了?
※小伙為送心梗老人去醫院,耽誤了簽約,半月後見一老一少來家愣了
※我結婚弟弟來送嫁,婆婆給他個紅包,拆開後我說這婚不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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