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女子裹腳很悲慘,歐洲中世紀女性束腰更可怕
吳承恩在《西遊記》里把本是男身的觀音菩薩化為美麗的女子,而且是小足觀音:「玉環穿綉扣,金蓮足下深。」,可見明朝的風氣對小足是何等著魔!明朝時期男子擇偶第一標準就是看女人的腳是否夠小,男子嫖妓也多玩妓女的一雙纖足,因此被戲稱為逐臭之夫。
更有甚者,清朝有個叫方絢的,自稱「評花御史」,又稱「香蓮博士」。對古代女子纏足一事從諸多角度和方位予以分題描繪,可以說是關於中國女子小足的「專著」。同時,它也反映了封建文人和士大夫們對女子「香蓮」充滿豐富聯想意會和封建歷史積累的「審美欣賞」、「審美感受」及「審美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說,《品藻》亦可謂是一部「香蓮美學」之作。如此書中《香蓮五觀》一節說:觀水有術,必觀其瀾;觀蓮有術,必觀其步。然小人閑居工於著,操此五術,攻其無備,乃得別戴偽體,畢露端倪。臨風;踏梯;下階;上轎;過橋。什麼意思呢?方大博士說:觀察大海有術的人,必觀察其波濤;觀察香蓮有術的人,必觀察其步姿。然而小人家居無事,只會掩蓋其壞處而顯示其好處。如果操此五術,攻其不備,就可「取真去偽」,使其端倪畢露。「五術」分別為:臨風之步;踏梯子之步;下台階之步;上轎之步;過橋之步。
「纏足自始至終都代表性意識的自然存在。」《中國艷情》一書的作者高羅佩在書中也說過:「小腳是女性性感的中心,在中國人的性生活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
腳在性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古人有探索和實踐過。在他們審美觀里,三寸金蓮性感的,能夠激發性慾。清李汝珍在《鏡花緣》中說:「纏足與造淫具何異?」千百年來,三寸金蓮與中國人性生活,都有著不一般的關係。古人對「三寸金蓮」的痴迷讓人驚嘆。三寸金蓮是纏足給纏出來的。一般認為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妃子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觀點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有了纏小腳的現象。
婦女纏足的風氣在清代康熙年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清朝統治者反對漢族女子纏足,康熙三年,康熙皇帝曾下詔禁止,違者拿其父母問罪。但此禁令僅頒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銷了。不僅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順治皇帝曾下達「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的禁令,也未起到效果。
然男性對三寸金蓮的喜好的標準不一樣,但古代女性纏小腳,打造三寸金蓮的習俗據說是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的,這一點有共性,據史料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估計與現代流行的「人體宴」有得一拼。
這可以說是體現他作為「評花御史」和「香蓮博士」水平的一段文字,是教給眾人在什麼時機看女人的小腳可以看到「畢露端倪」的真貨。細想來,這「五術」原本是人的腳最無處躲藏的地方,方絢對生活觀察之細緻,用心之良苦,非常人所能及。
其實纏足一般都在婦女會走路以後才開始裹腳,在中國生下來就算是一歲,平均會走的時候是三歲,讓腳發育一年,到了四五歲的時候就有人開始裹腳,四五歲其實依西方的演算法不過是三四歲。當然,各地風俗不同裹腳的年齡也有不同。
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
當時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例如: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乾隆皇帝酷愛書法,所有推動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
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李漁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標誌,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範。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或許很多人都以為裹小腳是在宋朝的時候開始的,其實並不是如此,在五代時期就已經有了裹腳的習俗出現,只是那個時候並不流行而已。在公元1070年以前,女人裹腳的並不多,但是到了 年以後,裹腳的風俗就已經開始在民間普及了,可以說裹腳的風俗是從那個時候開始風靡的。
在南宋時期,女人必須裹小腳,而到了明清時期,這一陋習更加嚴重,有些女人如果沒有裹腳的話,就很有可能嫁不出去,被別人發現後還會被譏諷為大腳。就連明朝的崇禎皇帝都非常喜歡小腳的女人,他也會對大腳女人充滿鄙夷。那麼為什麼會出現裹腳的習俗呢?這在歷史上並沒有詳細的記載,但有一些傳說還是比較靠譜的,據說是以前的上流社會的貴族為了炫耀自己的婢女腳小才興起的。在唐朝和宋朝過渡的那段時間內,有些皇帝非常喜歡小腳的女人,因此為了迎合皇帝的喜好,很多女人就開始裹小腳,而這項陋習也漸漸的流傳了下來,以至於有些女人沒有裹腳的話,根本就嫁不出去。眾所周知,裹腳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需要把足底的肉用刀片劃爛,把腳趾掰斷並且壓在腳底,然後再用布把腳給纏住,除此之外,剛開始裹腳的女人還要不停的走路,那可真的是疼得鑽心。在男尊女卑的社會裡,女人裹腳只是為了滿足男人變態的審美,這也是封建社會對女性的迫害。
裹腳也是,剛開始只是北方的一種特有的禮節。為啥呢?很簡單,你想啊南方多水田,又濕又熱,沒必要裹腳,也根本裹不住,池塘湖泊到處都是。婦女下田勞動,到河塘邊洗衣漿衫,只能打赤腳。下雨或者盛夏,南方人都穿木屐,就是這幾天熱播的軍師聯盟里,曹操穿的那種。跟今天日本人穿的那種也基本相同。
翻了半天也沒找到軍事聯盟中曹丞相穿木屐那個劇照,基本就是這樣子,大家湊合看吧
北方就不同,無論是田間勞作還是的出行都不用拖鞋,適合裹腳,裹起來還能禦寒。後來這種三寸金蓮越來越多,就出現了一種專門用在下雨天的裹足雨鞋。鞋跟不高,鞋底是皮質的或者木質的,鞋幫雖然是布的,但是上邊有一層桐油,防止腳受潮。大概就是這種樣子。
這就是裹足版的雨鞋
看到網上居然有人說這是古人的一種智慧…. …
乖乖隆個冬,來來,這些智慧的網友,你跟我說說這跟歐洲中世紀那種貞操帶有啥區別,還有比這更糟粕的東西嗎?
你問,裹腳的女人下雨天出去穿啥?當然是不出去了,這玩意發明之初就是為了讓女人行走不方便,減少紅杏出牆的機會。那些腳越小的女人腳骨損傷就越大,下雨天會更加疼痛難忍,也只好盡量少出門。
別說下雨了,一些女性為了過於追求尺寸小,以至於連走路都成了問題,稍長一點就得用車,短一點也得人攙扶。
另外,裹腳纏足最初流行於妓女之間,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這個職業和下雨天簡直沒有比這更配的了,你說她們幹啥非要下雨天出門啊?
纏足和束腰,都在特定歷史條件下作為「美」的象徵在其各自的國度中廣泛流傳。「裹腳」浸透了無數中國女子的血和淚,而歐洲的女人,為了追求美,甚至可以忍受比裹腳更痛苦的事情,那就是束腰。
束腰最早出現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第一件真正的緊身內衣形成於 16 世紀。但真正具有現代內衣特徵,應當是於 1580 到 1600 年之間。1580年到1600年間,有種鐵制緊身內衣被認為是第一種流行的緊身內衣,但人們更傾向於相信這是用來糾正變形的脊椎的。 下圖是1600年的「金屬緊身內衣」。
法式胸衣中間都有一根鯨骨、木頭、象牙、獸角或金屬撐骨,以維持它的直挺,幾百年來這一直是塑型內衣的設計原理。一個女人如果抽出胸衣的撐骨,拿在手中比畫,會被視為是輕浮大膽的調情。
這種緊身衣從胸之下緊緊勒到胃部,緊緊箍扎,直到兩肋出現長而深的傷口,深入肌膚,甚至因此死亡。19世紀的歐洲曾發生多起因束腰致死的事件:肋骨過度受壓,從而插破了肝臟。一位新娘曾因束腰,在她的婚禮當天,舉行了她的葬禮,這是最極端也是最典型的例子。
歐洲的貴族女性,自少女時期就日夜被束縛在緊緊的塑身衣內,暫時性昏厥是聚會中常有的事,不過那時的她們卻更受男人們的青睞。電影《亂世佳人》當中曾有一幕,女主角郝思嘉在赴宴前一邊抬頭挺胸努力深呼吸一邊請黑人保母從後面用力勒緊束腰帶子,拚命把自己的腰束成小蠻腰。在電影《加勒比海盜》中,女主角因聽從父命參加聚會而束腰,隨後因束得過緊而引起窒息落於水中。
為什麼非要束腰呢?這大概是因為男人天生喜歡生育能力強和健康的女性,而細腰的女性生育能力比較強。而且,當時的歐洲女性認為,只有腰細了,在走動時才能搖曳生姿,也更能村托出胸部和臀部的美感。法國國王亨利二世的王后卡特琳,為了打敗小三黛安娜,曾經穿上由化妝師製作的鐵制塑身衣,腰圍達到了驚人的40厘米,最終生下了亨利二世的第一個王子,坐穩了法國宮廷王后的寶座。
迪奧說過:「如果沒有塑型內衣,就沒有服裝工業。」所謂的塑型內衣包括緊身衣、胸罩、束腰等,它提供了女人「第二種骨架」,幫助她們打造符合時代要求與身份地位的體態。十九世紀的歐洲,任何一位端莊女性都必須穿著這種內衣,女子們整日苦於木板、鯨骨和金屬條的壓迫。批評家譏諷這是「系腰身於鯨骨囹圄」,或「將**壓縮成餅,不久之後,連呼吸都發出臭味」,因此極容易染上肺病!
直到到 1900 年前後一家法國百貨公司推出新款的緊身褡,只保留上半部對胸部的托高作用的部份,去掉下半部的束腹部分,才是今日胸罩的原形。
※郭靖黃蓉真的只留下了倚天劍和屠龍刀嗎?
※古代皇帝的聖旨,到底是咋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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