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把入門關 84問「審」小米
本報訊 中國證監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定於2018年6月19日召開工作會議,審核小米集團公開發行存托憑證(CDR)事項。不過頭戴「同股不同權」、「H股+CDR發行」、獨角獸概念等眾多光環,但小米集團CDR上市申請,仍然收到了證監會的84個問題反饋。
更新CDR招股書定價不高於港股
今年6月7日,小米向證監會申請發行CDR,並在同天被受理。6月11日凌晨,證監會網站披露了《小米集團公開發行存托憑證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小米擬在上交所上市,中信證券為主承銷商。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第一次書面反饋。
6月14日,小米更新了CDR招股書。在這次的招股書中,小米並未明確發行CDR的數量以及融資金額。不過,針對發行比例進行初步確定,小米公司本次擬發行的CDR基礎股票,將佔CDR和港股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7%,且本次發行CDR所對應的基礎股份占本次CDR和港股發行總規模(含老股發行規模)的比例不低於50%。
此外,更新後的招股書還顯示,本次CDR發行採用詢價的方式確定價格,CDR的發行將按照與港股孰低的原則定價,但最終發行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核准的CDR發行規模為準。小米公司未來五年無股利分配計劃。
「從小米更新的發行方案看,無論是發行時間、發行比例還是定價方面,CDR都要優於港股,切實體現了小米集團堅持以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為主上市地的原則。」新時代證券分析師孫金鉅表示。
84問審小米CDR證監會:嚴把入門關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CDR發行審核流程之快,體現了監管層對小米等新經濟企業持大力支持態度,但監管層的審核並不放鬆。
6月14日,證監會對小米CDR發行申請作了反饋意見,問題多達84項,字數多達2.5萬字。這也是監管層針對CDR申報項目所做出的首份反饋意見。在反饋意見中,涉及小米集團的規範性問題有38項、信息披露問題有41項,另有5項其他領域問題。
具體來看,關於小米尚未獲得部分互聯網經營資質,關於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治理等,優先股及上市對賭,上市前夕雷軍獲得的大額B類普通股股權激勵、生態鏈企業、類金融業務等問題,都引起監管層的關注。
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小米目前尚未取得遊戲和在線閱讀的相關許可資質。因此,證監會要求發行人補充披露尚未取得部分經營業務資質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得到相關主管部門文件確認,是否能夠保持公司業務持續經營,是否有行政處罰風險或停業風險,請保薦機構和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另外,小米向金山雲採購雲服務。為此,證監會要求小米補充披露公司的雲服務業務是否主要依託於金山雲,近年來公司向金山雲採購佔全部對外雲服務採購的佔比情況,採購的定價機制,如何確保價格公允性等。
「無論是一般IPO企業,還是申報試點的企業,我會一律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依據《證券法》《公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嚴格審核,嚴把入門關,防止『病從口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明了監管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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