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止觀|助道攝法,檀攝道品(一百六十九)
今明六度助道攝諸法盡,略明攝諸道品,調伏六根,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六通、三明、四攝、四辯、陀羅尼、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等,及一切法。
云何攝諸道品?諸道品中,各有舍覺分,正為檀攝。
若三藏舍覺分,雖不入理,亦是捨身、命、財。《大論》云:「慈、悲、喜,於眾生有益,舍何所益?」舍能具足六度,廣利眾生,是名大益。又,舍如膏油,能增五度光明。故知檀度攝舍覺分也。
若通教舍覺分,捨身、命、財,如幻如化,三事皆空,此舍覺分亦為檀度所攝也。
若別教舍覺分,捨身、命、財中無知,此舍亦為檀度所攝也。
若圓教舍覺分,舍十法界色身,舍十法界連持之命,舍十法界依報,如是身、命、財皆不入二邊。
何以故?財名「六塵」。若計六塵可舍,有前人可與,己身能施,如此施者,即入六塵有邊;若三事皆空,即墮無邊。今觀財即空,不入有;觀財即假,不入空。不二之舍,與生死、後際等,離老、病、死,得不壞常住。
有邊是生死,屬前際;空邊是涅槃,屬後際;是二皆空,悉不可得,故稱為「等」。
「離老死」者:前際空故,離分段老死;後際空故,離變易老死;二死永免,故言離也。
「得不壞常住」者:即是中道法性,諸佛所師;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此常住財,無能毀損;常住之身,無能系縛;常住之命,不可斷滅。成就究竟檀波羅蜜以自莊嚴。
故《金剛般若》云:「初、中、後日分,悉以恆河沙身布施,不如受持《般若》一四句偈。」當知理觀圓舍,乃會道品,檀度所攝也。
如此道品舍覺分,理觀深微,而不存事行;三藏中,事施雄猛,剜燈、救貿、國城、妻子,而理觀全無毫末,兩皆有過。
今明事檀,助破慳蔽,進成理觀,豈可相離?若人雖解實相圓舍之觀,撫臆論行,涉事慳克,保護財物,一毫不舍;辭憚勞苦,稱筋計力,不能屈己成他;貪惜壽命,豈能諍死讓生?觸事著,鏗然不動,但解無行。如是重蔽,何由可破?三解脫門,何由可開?
今於道場,苦到懺悔,生決定心,起大誓願:捨身、命、財,決無愛惜!自行此檀,又以教他。讚歎檀法,隨喜檀者。立此誓已,稱十方佛,為證、為救!
心若真實,無欺誑者,能感如來放檀光明,照除慳蔽。《思益》等云云。以蒙光故,與諸道品舍覺相應,須一一釋出之。
事理既圓,能畢竟檀舍:財同糞土,身比毒器,命若行雲,棄三如唾。慳障既破,治道義成,便得解脫。若無因緣,寄之行道;應有利益,舍若遺芥。是為事油助增道明,開三脫門,得見佛性。若不能爾,無助治之益。
文章 | 智 者 大 師
圖片 | 玉 泉 禪 寺 數 據 中 心
天台祖庭 ·智者道場
當陽玉泉禪寺
※摩訶止觀|七覺均調,修八正道(一百六十五)
※摩訶止觀|通三脫門,結判粗妙(一百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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