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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慶北京奧運會10周年城市游泳系列賽的通知

各參賽單位/個人: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計劃安排,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慶北京奧運會10周年城市游泳系列賽(青島站)將於2018年7月22日在青島市舉行,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裁判

(一)執行裁判長

男子項目:李睿(山東)

女子項目:時敏(山東)

(二)裁判長:

周雅菲(解放軍)、劉迅雷(陝西)

其餘裁判由青島市游泳協會委派。

二、比賽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8年7月22日

地點:山東省青島市國信體育中心游泳館(具體地址銀川東路3號)

三、報名

逾期或不按規定報名者,不予安排參賽。

四、報到時間和地點

(二)運動員報到

參賽單位的領隊、教練和個人參賽人員請於7月20日15∶30自行前往國信體育中心游泳館辦理報到手續,參加賽前技術和相關事宜會議。(地址:青島市銀川東路3號國信游泳館4號門貴賓出入口;會務組聯繫人∶姜曉斐電話18661707622)。

(三)到達方式∶賽事組委會本次不提供接送站服務,請參賽單位、個人提前做好安排。

四、經費

(一)本次比賽點名裁判的食宿交通費由賽事組委會(青島)負擔。

(三)參賽人員(包括運動員及官員),比賽前2天報到換取正式參賽證件時現場辦理相關參賽手續。

(四)此次賽事所有費用票據,由國信體育中心統一開具服務費發票,開票時請提供完整的開票信息。

五、其他

(一)請全體參賽人員(含運動員和官員)在報名完成後列印系統生成的臨時參賽證。請於7月21日10∶00至18∶00攜帶臨時參賽證前往國信游泳館4號貴賓出入口(比賽場館)報到並換取正式參賽證。

(三)請全體參賽運動員自行辦理意外傷害險並於賽前20天內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包括參賽運動員在內的所有人員,如在賽區出現傷病、意外傷害等情況,由其所在單位具體負責,組委會將儘力提供人道和醫療幫助。

(四)請所有參賽人員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六、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天生泳者」arena杯慶北京奧運會10周年

城市游泳系列賽(青島站)組委會

2018年 6 月

附件

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

中國游泳協會

二、承辦單位:山東省游泳協會

青島市游泳協會

三、協辦單位:國信體育中心

青島市南海游泳俱樂部

四、支持單位:Arena中國

五、競賽日期:2018 年 7月22日

地點:青島市國信體育中心游泳館(銀川東路3號)

六、參加單位:企事業單位、學校、俱樂部等

七、競賽分組:

55-60歲組(1963年12月31日-1958年12月31日出生)

54-40歲組(1964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出生)

39-25歲組(1979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出生)

24-18歲組(1994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17-16歲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14-15歲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13-12歲組(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11-10歲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8-9歲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7歲以下組(201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八、競賽項目(男、女相同)

8-60歲年齡組:

自由泳:50米、1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蛙 泳:50米、1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個人混合泳:200 米

7歲以下組: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打腿

註:自備三角板(A字板)

九、參賽方法

(一)參賽選手須符合上述年齡組別要求的人員均可以報名參加。

(二)所有參賽人員必需購買參賽期間的本人人身意外保險,提供本人近三個月的體檢健康證明(必需符合參加游泳活動的條件),同時提交本人簽名的自願參賽免責責任書(不滿18者同時需要法定監護人簽名)。

(三)每名參賽選手必須填寫報名成績。

(五)由於參賽選手人數規定在 600 人以內,額滿為止。按照報名表發送郵箱的時間先後決定參賽選手是否可以參加。

十、競賽辦法

(一)比賽採用中國游泳協會審定的最新《游泳競賽規則》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二)比賽採用一次出發,以一次性比賽成績排列名次。

(三)比賽場地為 50 米標準池,同時採用數智電子自動計時設備。

(四)所有參賽選手必須提前 20 分鐘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及護照至檢錄處點名侯賽,過時作為棄權處理。

十一、仲裁、裁判人員的選派

本次比賽裁判長由游泳中心指派,仲裁和其餘裁判由青島市游泳協會指派。

十二、錄取名次和獎勵:

各單項比賽參賽運動員大於 8人時,取前八名;小於 8人時,減一錄取名次;不足3人則取消該比賽項目;對獲得名次的運動員頒發獎狀。

十三、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競賽規程的解釋權屬本屆比賽組織委員會。

2018年「天生泳者」慶北京奧運會

10周年城市系列賽(青島站)參賽隊預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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