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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七年了,在無愛婚姻里生活了這麼久,怎能不委屈」

01.

關於婚姻,有兩種解釋很是貼切:一種是湊合過日子,而另一種是餘生。

前者是兩個人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只是為了生活,沒有節日,沒有驚喜,沒有浪漫,沒有關心,沒有呵護,沒有交流,沒有愛情。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僅僅是為了結婚而結婚,湊合過日子。

後者是你的伴侶知你懂你寵你,你們會產生溝通,他會給你足夠的安全感,你能感覺到自己是愛他的,他會讓你笑讓你感覺到婚姻的幸福,你也會想和他一起慢慢變老,這是餘生。

02.

「跟一個你不愛的人結婚,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這個問題放到董月這裡,她說是委屈。

如若七年前不是父母的催促,董月怎麼會讓自己那麼草率就結了婚。她本以為自己可以愛上他,卻還是不行,愛不上,她花了整整七年時間還是愛不上他。

婚姻里一個人不愛,你就想著開他,你怕跟他交流,久而久之也成了無話婚姻。

七年,董月在這段無愛婚姻里已經生活了七年,她說要不是為了孩子,她早就想離婚了。

這段婚姻讓她太難受了,太委屈了。可是又能怎麼樣呢?她沒法離婚,她擔心孩子。已經有孩子了,愛情能占幾分重要?

03.

七年前,董月也不過剛剛28歲,可是父母就著急了。

「你一個大姑娘家,你嫁不出去,丟死人了。」每逢聽到父母這樣說,董月就腦子疼。

不停的相親,都是父母們介紹的。其實有一個男人輝很喜歡她,可是董月不太感冒。董月想找愛情,父母說,婚姻里哪有什麼愛情,人哪能靠愛情過日子。

當時父母催的厲害,董月也就答應了輝的求婚。

只要是結了婚,我就可以一了百了。董月想的輕鬆,只要結了婚,就能萬事大吉,就可以再也不是個「怪人」。

婚姻在任何時候都不是你擺脫困境的工具。

結婚之後,董月才明白:和一個你不愛的人過日子,這是對兩個人的不負責。

已經結婚了,你已經成了人家的妻子,你當然也要履行義務。兩個人結了婚,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在同一個屋檐下,就是要在一起過日子的。

婚姻是建立在愛情上的,不然從一結婚就岌岌可危。

04.

結婚七年,孩子現在也有五歲了。

「為了孩子和親人,委屈著自己委屈了七年,怎能不委屈?」董月時不時會有這樣的想法。或許她應該真的有勇氣去選擇一份屬於自己的幸福,可是每當有這樣的念頭,她就恨自己。

我是婚姻里的失敗者,任何時候都不該為了結婚而結婚。董月不知道自己要在這樣的無愛婚姻里承受多久,她目前只能是苦苦熬著,等孩子大一點,然後離婚。

其實她知道丈夫已經出軌了,她也沒權利怨他,她不愛他,又怎能阻礙他去愛別人?

只是她在很多時候想不清楚,這樣的婚姻繼續下去有什麼意義?沒有愛情,兩個人就是最簡單的打個招呼,為了孩子繼續在一起生活著,這對兩個人都好嗎?

有名無實的無愛婚姻,折磨的終究是兩個人。

永遠都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還是要嫁給愛情。倘若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後也很難能日久生情。

愛情,永遠都是婚姻堅不可摧的基礎,永遠都是。

至於董月,她目前是繼續苦苦熬著,她也沒做出任何背叛婚姻的事,但是這樣的「無愛婚姻」又能堅持多久呢?無人知曉。


今日話題:沒有愛情的婚姻,你還會讓自己繼續嗎?如果不愛,早幹嘛去了。歡迎留言。

- END -

★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全職媽媽,帶孩子之餘「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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