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縣7人領刑,因為他們做了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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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為進一步遏制毒品犯罪高發態勢,維護社會穩定,凈化社會環境,6月21日,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藤縣法院對6起涉毒案件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吳乾松、黃再正等7名被告人領刑受罰。
宣判現場
被告人吳乾松,男,1980年2月10日出生,藤縣太平鎮人。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黃再正,男,1969年6月14日出生,廣西平果縣榜圩鎮人。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
被告人唐秀瑪,男,1972年11月12日出生,廣西平果縣榜圩鎮人。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被告人梁明深,男,1979年6月16日出生,廣西容縣人。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被告人吳建軍,男,1979年12月29日出生,廣西柳州市柳南區人。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被告人蘇文欽,男,1975年7月2日出生,藤縣塘步鎮人。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被告人何三雲,男,1975年5月9日出生,藤縣塘步鎮人。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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