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鬆綁!醫療機構、醫護登記註冊再也不用「跑斷腿」了
國家衛健委發布通知,為醫療機構與醫護人員審批註冊流程「鬆綁」。
醫療機構、醫生、護士登記註冊再也不用「跑斷腿」了!
6月19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醫療機構、醫師審批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為醫療機構與醫護人員審批註冊流程「鬆綁」。
全面實施醫護電子化註冊管理、醫學檢驗等服務委託給獨立設置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名字被規範、簡化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婦產科醫生「二證合一」,從醫療機構到醫生護士,將不再為審批註冊所苦。
1
在家辦註冊申請,能行嗎?
2018年6月底前,全國全面實施電子化註冊管理。
國家衛健委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全面推進電子化註冊管理改革,並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全國全面實施電子化註冊管理。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需加快建立審批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北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了電子化註冊全覆蓋。此後,北京醫護註冊的申請流程變為: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提交醫護註冊申請材料、醫療機構網上確認、行政部門網上接受材料、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制證及反饋,醫療機構電子化註冊審批服務全流程化。全國電子化註冊全覆蓋之後,或許會與北京的申請流程類似。
此外,《通知》指出,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電子化註冊管理情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製作樣式和技術要求,組織印製和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副本。
2
病人想到第三方機構診斷,登記真麻煩!
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登記將優化。
《通知》指出,醫療機構可以委託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療消毒供應中心或者有條件的其他醫療機構提供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醫療消毒供應等服務。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以將該委託協議作為醫療機構相關診療科目的登記依據,並在診療科目後備註「協議」。
3
我想開個醫院,起啥名誰來管?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為營利性醫療機構正常營業提供便利,但是醫療機構命名需要規範。
《通知》指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和醫療機構命名的有關規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溝通銜接,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有關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名稱信息。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申請,出具其醫療機構名稱信息的證明材料,為營利性醫療機構正常執業運營提供便利。
也就是說,部門之間信息及時互通,在被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督部門雙重管理下,營利性醫療機構證明材料的提交變得更為便利。
4
醫療機構審批,還需證明「我是我」嗎?
簡化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行政部門能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的就通過共享獲取信息。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全面組織清理醫療機構審批申請材料,凡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可以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不再提供驗資證明,申請人應當對註冊資金的真實性負責。
5
拿了批准書,還得辦許可證,真的好麻煩
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 。
《通知》指出,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僅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兩證合一」後審核並沒有放寬。在申請執業登記前,舉辦人應當對設置醫療機構的可行性和對周邊的影響進行深入研究,合理設計醫療機構的選址布局、功能定位、服務方式、診療科目、人員配備、床位數量、設備設施等事項。
在申請執業登記時,申請人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分別進行提交材料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有關部門將審核結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針對上述政策,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台獨資醫療機構不在其內。
6
我是婦產科醫生,但我得有倆證才能正常上班
婦產科醫師執業證書和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將合併。
《通知》指出,婦產科醫師通過母嬰保健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在醫師執業證書上加註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相關內容,不再單獨發放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
來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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