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逆龍鱗、耿直見殺的明初御史王朴
作者:史遇春
《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列傳第二十七《王朴傳》中,關於王朴的記載,大體如下:
王朴是同州人。同州,即今陝西省渭南市大荔縣;周朝初期,為古同國。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王朴考中進士。
王朴,本名王權。王朴這個名字,史載,乃是明太祖朱元璋所改。
據據《明史》可知,朱元璋在誅殺王朴之後,仍然對他懷恨在心、仍然對他不能釋懷,在朱元璋主導撰寫的《大誥》中,他仍然提及王朴對自己的誹謗、仍然將王朴名列其中。
《大誥》是什麼呢?
《大誥》是明太祖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十一月,《大誥》發布。
《大誥》由《大誥一編》、《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四編組成。與明律相較,《大誥》新增了許多禁令、罪名,多採用酷刑,其刑罰苛重;在內容上,以嚴刑懲治貪官與豪強為重點。
《大誥》是明初重典治國思想的具體體現,並將這一思想推行至極端。因其刑酷法嚴,故而,在朱元璋死後,最終被廢止。
不過,在明代的各級教育中,除去四書五經之外,《御制大誥》、《大明律令》及劉向《說苑》等都是授課的主要內容,其中《御制大誥》最為重要。
關於王朴其人,正史資料及相關情況,基本介紹如上。
下面,就根據明人王鏊所著《王文恪公筆記》中《王朴》一節,來說說王朴之死,也仔細看看明人對這件事情是如何記載的。
王權,是陝西人,後改名為王朴。
洪武中,王朴任職御史。
王朴的個性戇直,擔任御史期間,他多次與皇上朱元璋爭辯是非曲直。
後來,有一次,王朴又與朱元璋爭辯。
朱元璋大怒,馬上命名將王朴拉出去斬了。
於是,王朴就被反綁雙手、押至市曹(內商業集中之處,古代常於此處決人犯。)處決。
王朴被押至市曹之後,還沒有行刑,就有聖旨到,命令赦免王朴死罪。
接著,王朴仍被反綁著雙手,押送回朱元璋的面前。
見到被押回的王朴之後,朱元璋問他道:
「王朴,你要不要改一改啊?」
王朴沒有半點要屈服的樣子,他仍然耿直地說到:
「陛下讓我做朝廷的御史,怎麼可以受刑被侮、殺戮污辱成這個樣子呢?」
王朴繼續說:
「如果臣真有罪,陛下又怎麼可以讓臣繼續活下去呢?」
王朴又問:
「假若臣無罪,陛下又怎麼可以下令將臣處決呢?」
問完,王朴堅定地說到:
「臣沒有什麼要改的,臣現在的願望,就是快快被陛下處死!」
猜想,聽王朴這麼一說,此時朱元璋的震怒,比前一次更甚。因為,朱元璋的權威不但被眼前的這位御史嚴重挑戰,而且,他所使用的、以淫威嚴酷恐嚇的手段,並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死且不懼的時候,權威或威權就是一隻灰頭土臉的落水狗。
憤怒至極的朱元璋再次下令,將反綁雙手的王朴押至市曹處斬。
王朴經過史館的時候,大聲呼叫道:
「學士劉三吾聽著,某年某月某日,皇帝誅殺無罪御史王朴!」
王朴口中的劉三吾是誰呢?
劉三吾(公元1313年~公元1400),初名昆,後改如步,以字行,自號坦坦翁;湖南茶陵人。初仕元朝,為廣西靜江路副提舉。入明,於明太祖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以茹瑺薦,授左贊善;累遷翰林學士。刊定三科取士之法,為御制《大誥》、《洪範注》作序。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主考會試,以會試多取中南人,坐罪戍邊。明惠帝建文初召還,不久即卒。
《明史》卷一百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五《劉三吾傳》,可參看。
這一次,是王朴最後一次經過史館。
王朴臨死,還曾作詩。
王朴所做之詩,已無傳。
王朴被處決之後,行刑者回來向朱元璋復命。
據說,聽到王朴已經被處斬的消息之後,朱元璋還曾為之惻然。
不知道,這種惻然是不是筆記作者、或者當時人對皇帝的塗脂抹粉?
不知道,這種惻然是真是假?
不知道,這種惻然是不是因為威權失效所導致的失落的另一種表現?
惻然之後,朱元璋又問行刑的復命者:王朴死前可曾說過什麼?
大概,朱元璋還在幻想,幻想王朴面對真實的死亡,能夠低聲下氣地告饒吧。
不過,朱元璋失望了。
復命者說,王朴行刑前,曾有絕命詩,此外,無他。
朱元璋說道:
「王朴有片言隻語,都應當彙報,更何況是他寫的詩呢!」
隨後,對王朴行刑的人,全都因為處決王朴一事、因為復命不周而連坐受罰,全被朱元璋處死。
就王朴被誅殺一事,筆記作者王鏊曾說:
大約,皇上是憐惜王朴的才能,皇上之所以這麼做,只是為了殺殺王朴的銳氣,其實,他並無意真殺王朴。
王鏊的說法,有他的時代局限性,也有他的思想局限性。
歷史就在那裡,揣摩皇帝的動機,是否猜得準確,還需要讀史的人自己辨別。
(全文結束)
※同樣送禮給秦檜,結果卻是大不同
※原創 同樣送禮給秦檜,結果卻是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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