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毅血勇的儒家大復仇主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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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寫的一篇《如果儒家讓中國人失去血性,那麼為什麼日本和越南沒有?》,回復的很多人都提到了儒家的「仁」,他們認為孔子一味提倡仁義所以使得中國人開始變得軟弱,這個誤會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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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儒家的確是以仁為核心,但卻不是教人盲目的仁,更不是教人愚善的學問。許多人都知道儒家的性善論,但卻不知道儒家其實有四性。孟子性善,荀子性惡,董仲舒性未善,韓愈性三品。但不管人性本來是怎麼樣的,他們的一致看法都是人性該追求的是善,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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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起孔子就會想起他的「以德報怨」,卻不知道他的原話是「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孔老二是個地地道道的的睚眥必報的憤青,看看下面他說的這句話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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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貢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子貢問孔子:「如果有人殺害了自己的父母的話,該怎麼做?」孔子回答到:「要睡在草墊上都時刻拿著盾牌兵器,仇沒有報不能去當官享受,不能和仇人活在同一個青天下,如果在市集上碰到仇人連回去拿兵器都不用了直接上去拚命。」聽聽這話,你會覺得孔老二愚善嗎?
《禮記·曲禮》:「父之仇弗與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遊之仇不同國。」
意思是殺父之仇不共戴天,無論仇人在哪裡都要找到殺死他;兄弟被人殺了要隨時帶著兵器準備報仇;朋友被人殺了要麼你為朋友報仇,要麼離開這個國家,反正不能和他同處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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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老二如此,那麼我們看看提倡性善論的孟子如何?孟子的捨生取義我們都知道,孟子還說「道之所至雖千萬人吾往矣」,這種大無畏的精神沒有血性?孟子對血親復仇的看法是這樣的:「吾今而後知殺人親之重也,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
商鞅 圖片來自網路
倒是荀子的性惡論取部分推導的話就是人人都有惡念所以需要法律約束,這也難怪韓非子拜他為師。商鞅的法律規定「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連私自鬥毆都不允許,何況私自裁決殺死他人?相對儒家,法家更需要百姓循規蹈矩的聽從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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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是不是在秦朝亡後儒家變了?司馬遷的《史記·伍子胥列傳》說「向令伍子胥從奢俱死,何異螻蟻。棄小義,雪大恥,名垂於後世。悲夫!方子胥窘於江上,道乞食,志豈嘗須臾忘郢邪?故隱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
伍子胥的父親被楚平王殺害,但作為伍奢兒子的伍子胥如果因為愚忠而和父親一同受死,和螻蟻有什麼區別呢?放棄小義而報得大仇,終於名垂後世,這是很悲壯的,伍子胥當年逃跑在江邊受困,在道路邊乞討的時候,什麼時候敢忘記楚國都城死亡的父親呢?所以他隱藏痛苦奮鬥最終成就功名,如果不是大丈夫誰能做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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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作為太史令,卻沒有教人愚忠君主,伍子胥在父親被他效忠的君主殺死後跑到吳國帶兵回來攻打自己出生成長的國家,即使楚平王已死都要將屍體挖出來鞭屍,伍子胥如果放到現代大概是會被當楚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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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是儒家大復仇主義最盛行的朝代,為父母血親朋友而殺人的事情層出不窮,這種事情大多都被社會所讚揚,很多殺人者都會被赦免無罪甚至受到嘉獎。公羊派甚至宣揚不但當代的仇可以報,即使百世過後依然可以報仇。即所謂「遠祖者,幾世乎?九世矣。九世猶可以復仇乎?雖百世可也」。
要特別注意的是公羊派的儒家認為臣子是可以向君主復仇的,即「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推刃之道也」。父親如果沒有過錯而被殺,兒子就該向君主復仇,當然,如果父親犯了罪而被殺,兒子就不要報仇了,否則就會形成惡性循環。這其實是孟子「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這句話的體現。隱含的意思是君主和臣子是以道義維繫的,責任是雙向的,並沒有臣子就該無條件遵從君主命令的道理,這也適用於父母子女間、朋友兄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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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挖掘的曹操墓出土了一塊石頭畫像,畫中的內容是七個女兒在家中沒有兄弟的情況下擊殺長安令為父報仇的故事。可見即使到了漢末儒家的大復仇主義依然沒有衰弱,仍然受到大眾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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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漢或漢之前,那肯定是宋朝的鍋了?「有天下者,承萬世無疆之統,則亦有萬世必報之仇」這句話你們能猜到是誰說的嗎?你們肯定想不到這是朱熹說的。在《宋史-孝義》裡面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有京兆鄠縣民甄婆兒,母劉與同里人董知政忿競,知政擊殺劉氏。婆兒始十歲,妹方襁褓,托鄰人張氏乳養。婆兒避仇,徙居赦村,後數年稍長大,念母為知政所殺,又念其妹寄張氏,與兄課兒同詣張氏求見妹,張氏拒之,不得見。婆兒憤怒悲泣,謂兄曰:『我母為人所殺,妹流寄他姓,大仇不報,何用生為!』時方寒食,具酒肴詣母墳慟哭,歸取條桑斧置袖中,往見知政。知政方與小兒戲,婆兒出其後,以斧斫其腦殺之。有司以其事上請,太宗嘉其能復母仇,特貸焉。」
甄婆兒10歲的時候母親被人所殺,妹妹還在襁褓,她便先將妹妹託付給鄰居撫養。在自己長大幾年後拿酒食去母親墳前祭拜痛哭,然後去仇人家裡拿斧頭砍他腦袋報了大仇,宋太宗知道後感慨她小小年紀能為母親復仇,所以也赦免了她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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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認為儒家的「仁」和「大復仇」主義的自相矛盾,但它們是自恰的。對個人來說,不管你認為人性本來是善是惡,但我們該追求的是善是仁。理想狀態下這種仁是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的,不過這隻有聖人能做到,普通人的「仁」是分親疏等級的。
首先是對生養自己的父母,因為父母對自己有恩,其次是血肉至親的兄弟姊妹,然後是親朋好友。仁的概念包括「孝、弟(悌)、忠、信、禮、義、廉、恥、仁、愛、和、平」,其中孝在第一位,這種順序包含了儒家對「人」、對「我是誰,我從哪裡來,到哪裡去」的哲學思考。不像宗教文化認為人是上帝創造,所以自己的生命是上帝給的,感恩的是上帝。儒家認為自己的生命是父母給的,父母不但懷胎十月生下我,還含辛茹苦的養大自己,所以恩情包含生恩養恩。此恩何以為報?所以我們要孝,這是儒家的倫理基礎,古代中國多以孝治天下。既然「仁」是分親疏等級的,那麼為父母親朋報仇就有了道德基礎,因為對他人的「仁」不及對父母親朋的「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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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人的「仁」和「大復仇」間的關係。對於社會來說,在古代的技術通訊手段下想做到法律公平公正是不可能的。即使現在有天網、有詳細的法律法規、有完善的戶籍信息、有遠超從前的偵測分析手段,依然難以做到公平公正,何況古代?在沒有攝像頭沒有其他人的地方殺人要找證據如何困難?即使證據有了,又哪裡來的完善的法律?法律要完善就必須細無巨細的針對每一種細微情況有明文規定,還必須有足夠的技術手段分析判斷,更要足夠多的熟知法律的執法判罰人員。這在古代紙張貴重、連寫字都得簡化來節約使用的社會;在識字率不足5%的時代;在中央僅僅掌控到縣一級的時代;在技術簡陋的封建社會。所謂法治是不可能實現的,而只要人治就必然不可能公正。如何彌補這種缺陷導致的正義不張、罪惡橫行?那麼個人以大復仇主義的思想為自己討取公道就成為必然了,這也是求仁,懲治罪惡以使他人不要效仿而致仁。
但復仇也不是毫無限制的,首先要符合道義,對君主的復仇如此,對他人的復仇如此。如果是自己父母親朋先犯錯而被殺,你要還復仇就是不義。其次秉承著「仁」的理念,報仇也不可以無限擴大化,《公羊傳》里明確說過:「復仇不除害,、、、古之道也」,也就是復仇只能針對仇人而不能擴大化,罪不及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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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你肯定會想到武俠小說,這的確是中國俠義文化的思想根源,所謂「儒以文亂法,俠以武亂禁」,它們其實是一體兩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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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大致明白了儒家並不是很多人認為的軟綿綿的文化,當然到了宋朝之後肯定沒有漢朝時期那麼血性,但主要原因並不在於儒家。很多人會覺得日本其實學得更多的是陽明心學,這肯定是不對的。在日本成為官學的是朱熹理學,神道主要學的是理學,武士道也受理學影響,這不是有幾個日本名人推崇陽明心學就能否定得了的,朝鮮越南也是如此。
我下一篇將解釋清楚為什麼很多人會認為中國人沒有血性,這種看法到底對不對?如果對是因為什麼?如果不對原因是哪些?
※廣西歷史上有楊貴妃和綠珠女兩位美女,你們省有誰?
※你想不到的歷史—世界最大的女海盜居然是中國廣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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