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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項制度:遇有生命危險的必須救治不救還要懲罰,專家呼籲:現在也應該實行

古代有一項制度:遇有生命危險的必須救治不救還要懲罰,專家呼籲:現在也應該實行

在人們的印象中,凡是牽涉到封建的東西都是不好的,要麼是大家眼中裝神弄鬼的封建迷信,要麼是男女授受不親的封建禮教,一腦子保守落後的思想。

人們對中國長達兩千多年封建社會的認識,其實是一種誤解,或者說應該是以偏概全而已。應當承認,在封建社會中,有些方式、風俗和制度確實落後保守,甚至讓人哭笑不得。比如女人的貞潔問題,女人保持個人品行的清白固然重要,但有時到了讓人無語的地步。

比如清朝乾隆時期,當時有一名寡婦在地里幹活,可能太過勞累了,她搖搖欲墜想要跌倒,幸好距離她不遠的地方有一位男性鄰居,見狀趕忙上前扶了她一把。這下好了,該女子回到家後,尋死覓活,說半生的清白就被這樣毀了,以後還怎麼出門見人呢?最後她為了證明自己確實和那名男子沒有瓜葛,竟然揮刀砍下了自己的手臂,要不是救治及時,也許性命就保不住了。

更讓人驚訝的是,乾隆皇帝後來從地方官的奏章中了解到了這個情況後,感動的一塌糊塗,說這樣的女子貞烈剛強,國家之大幸,於是下旨褒獎,還命人給該名女子建造貞節牌坊,讓大家感受榜樣的力量。

這個故事裡面的女子和乾隆,一個是封建禮教的倡導者,一個是身體力行者,不過都做的有些過分了,矯枉過正的結果自然是屬於封建糟粕的東西。但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封建社會中也有很多文明的做法值得大家學習。比如他們倡導的尊師重教,講究孝道的理念,即使在今天,也依然具有時代的意義,絕不能一概否定。

古代時,還有一項社會制度,流傳千年一直得到歷代王朝的遵守,放在現在社會也絲毫不落後,這就是對遇到生命危險人們的救治問題。比如秦朝制度規定,如果在大街上遇到路人出現生命危險或受傷的情況,不能見死不救,一旦被發現,會被懲罰做苦役。秦朝的法律以嚴厲著稱,不過這項規定卻充滿了溫情的人性。

到了唐朝,這項制度還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倘若見死不救,就要打屁股,一頓板子打下來,誰也不好受,因此古人在遇到這樣的事情時,常常也是努力救治。在很多影視劇中,貧困的書生餓到在一戶人家的門前,主人發現了肯定會抬回家救治,也不怕惹麻煩,盡心儘力。

明朝時候也是如此,而且善於各種懲罰和獎勵手段的朱元璋,還把這一制度進一步擴大,除了救人外,還有見義勇為獎。連續抓獲殺人逃犯的,可以直接做官,這就更加激發了大家的積極性。

古人尚且這樣做,今天的我們卻發現社會變得冷漠了,大家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都怕麻煩和擔責任,因此學者們呼籲,應該制定「冷漠無視罪」,既要獎勵見義勇為的,也要懲罰冷漠旁觀的,這樣社會風氣才會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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