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杜絕清朝的官員貪污,雍正發明了這項措施,貪官們叫苦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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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清朝自康熙的時候,就有大量貪污腐敗的現象,連自己康熙帝本人也在貪污,康熙帝為了滿足自己六次下江南遊玩,專門發明了捐官制度,按照價碼捐官,雍正就曾經為了李衛捐了一個七品縣令,畢竟李衛都大字不識,怎麼參加科考。
雍正繼位之後,為了杜絕康熙帝的貪污腐敗越來越嚴重,特地發明了這一項措施,就是「火耗歸公」,「火耗」的徵收,在明朝時就已經出現。地方官在收完賦稅後,還要將百姓交的碎銀子熔鑄成銀錠。
雍正皇帝實施「火耗歸公」之前,清朝的庫銀虧空嚴重。加上官員俸祿低微、吏治腐敗嚴重,各地的「火耗」徵收也十分苛重。地方官員用各種手段,貪污了大量的「火耗」銀建立起了自己的小金庫。造成老百姓怨聲載道。
「火耗歸公」這項措施實施後,「火耗」銀成為政府正規的財政收入。各省規定了統一的「火耗」徵收比例,大致控制在10%—20 %之間。一方面增加了政府的收入,一方面,老百姓也不會反感多徵稅,官員也會收斂
自「火耗歸公」的效果產生後,國庫的銀子明顯多了起來,畢竟那時候西北的戰事吃緊,軍餉都要好幾百萬兩銀子,沒有軍餉士兵們怎麼可能打戰,國庫充盈起來,雍正帝還填補了康熙帝六次下江南的欠費,所以那些貪官可就叫苦連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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