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鵝號: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二審開庭,控辯雙方為啥觀點迥異?
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二審開庭,控辯雙方為啥觀點迥異?
原創
毛開雲
2018-06-23
4月6日,朴槿惠因「親信干政門」案一審獲刑24年,並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6億元),18項指控中有16項被判有罪。22日,「干政門」案二審開庭,控辯雙方激烈交鋒:朴槿惠律師稱無罪,韓國檢方要求重判。(6月23日海外網)
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二審開庭,可謂懸念叢生:朴槿惠律師稱無罪,韓國檢方要求重判。對於同一案件,對於韓國法律,控辯雙方為啥會有如此迥然不同的看法?
朴槿惠現在的律師,不是朴槿惠聘請的律師,而是國選律師。朴槿惠案從去年5月23日開庭以來,無論朴槿惠自己聘請的律師,還是法院指派的國選律師,都為朴槿惠作無罪辯護。尤其是國選律師,既沒有見過朴槿惠的面,也沒有與朴槿惠進行過交流,為啥要為朴槿惠作無罪辯護?而且一審和二審中的國選律師不同,為啥兩撥國選律師都要為朴槿惠作無罪辯護?朴槿惠一直堅稱無罪,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
韓國法院一審已經判決朴槿惠24年,一審中韓國檢方建議判決30年。按理說,朴槿惠獲刑24年,韓國檢方應該基本滿意了,遠遠超出「折中」判決的慣例,為啥還要提起上訴?為啥還要要求重判?主要原因是,韓國檢方認為自己指控的18項罪名還有2項沒有得到法院認可,一審法院僅僅認定了16項。那麼,在二審中,法院會認定這2項罪名嗎?如果二審法院認定,朴槿惠確實有被加重刑期的可能。
對於朴槿惠一審獲刑24年,韓國民眾也有自己的看法。大部分韓國民眾認為,一審法院判輕了,與韓國檢方意見一致。但是,韓國民眾的看法屬於情感類型,情感不能代替理智,更不能代替法律;而朴槿惠律師與韓國檢方的看法,無疑應該體現法律精神,兩者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為了法律的公正公平,但為啥看法迥異?由此是否說明韓國法律或韓國法院、檢方本身有問題?是否說明朴槿惠案中法律因素已經被政治因素代替甚至超越?朴槿惠一直認為,自己走到今天是遭受了政治迫害,那麼,朴槿惠案中到底有多少政治因素,有多少法律因素?
從二審開庭情況看,控辯雙方觀點迥異,二審法院也很為難。無論二審法院如何判決,朴槿惠方面和韓國檢方都會不服,還可能打三審官司。朴槿惠案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能了結,朴槿惠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法院最終會做出什麼判決,法院的判決能否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檢驗,諸多問題需要都需要答案,但誰能給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毛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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