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新版上市協議有點特別,近期2000多家上市公司都簽署了它…
當開市寶鐘被敲響,公司自此正式登上資本市場新舞台,也是承擔更多企業責任和社會責任的新起點。
日前深交所發布《證券上市協議(2018年修訂版)》並啟動了新版上市協議簽署工作,現已基本完成。這是深交所落實新修訂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補齊制度短板,強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又一重要舉措。
針對這一重要舉措,深市上市公司代表有話說,來看看他們都聊了些什麼吧。
(上圖根據相關採訪內容改編而成)
接下來,讓我們來具體了解一下什麼是新版上市協議吧。
新版協議主要內容有以下三點:
一是豐富監管手段。明確交易所可對上市公司進行現場檢查,以及檢查的方式措施。明確上市公司違反規則協議的,除了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外,深交所還可按規定採取向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收取懲罰性違約金等懲戒措施。
二是明確交易所重要職權,包括實施停復牌、風險警示,作出暫停、恢復或終止上市決定等,實現監管鏈條全覆蓋。
三是充實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監管依據。明確上市公司應當誠實守信、規範運作,並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關義務。上市公司為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應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以上三點條文略顯枯燥,現在讓我們來一波問答,幫助大家理解:
01
細心的時報君發現,最近,深市的上市儀式新增了上市協議現場簽署環節,並由董事長代表公司莊嚴承諾上市協議中的內容。為啥特意增加這個環節呢?
因為此份協議的簽署非常重要。在上市儀式這一時刻的鄭重承諾,是上市公司踐行契約精神的一種宣示,也是上市公司對尊重市場、敬畏規則、保護投資者更深刻的詮釋。
2
新版上市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如果上市公司違反了協議,會有什麼後果?
有法律效力。協議約定了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深交所的業務規則,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監管。如果上市公司違反了協議,深交所將依據其業務規則採取口頭或書面警示、向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監管建議函、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收取懲罰性違約金等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3
此前公司上市也需要簽署嗎?以什麼形式簽署?
也需要,但不在上市儀式上籤署。
4
公司可轉債、公司債的上市還需要簽署協議嗎?
公司在首次上市其股票時簽署上市協議,此後公司新增股票、可轉債、公司債上市時,不需要重新簽署協議,但新上市證券的申請文件會作為上市協議的一部分。
5
公司退市了,協議還有效嗎?
公司退市並在深交所摘牌後,協議效力終止。但公司仍需要遵守協議第13條關於退市後禁入相關場所進行股票轉讓的規定。
6
啥時候正式啟動?第一家在上市儀式上籤署的上市公司是誰?
2018年4月3日,鋒龍股份(002931)在深交所舉行上市儀式。與以往相比,首次增加上市協議現場簽署環節,並由董事長代表公司莊嚴承諾上市協議中的內容。
此前的上市公司,也已基本在深交所的督促下,通過現場簽署或由郵件寄送的形式補簽完成。
7
為何交易所如此重視新版上市協議的修訂和簽署?
2018年1月1日,新修訂的《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豐富了交易所監管的「工具箱」,給一線監管裝上「牙齒」。為全面做好新形勢下一線監管各項工作,補短板、強弱項、防風險,深交所以落實《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為契機,啟動了上市協議的修訂工作。
8
新版協議中提到的聽證、複核等內部救濟渠道意味著什麼?
加大了對上市公司等當事人的保護力度。
為進一步暢通內部救濟渠道,優化實施程序,加大對上市公司等當事人的保護力度,深交所相應對《聽證程序細則》《上訴複核委員會工作細則》進行了修訂。根據新細則,深交所聽證事項範圍由單一的紀律處分聽證擴大到紀律處分和終止上市聽證兩大類,從而讓當事人在對終止上市決定存在不同意見時能充分利用內部救濟渠道「發聲」和「論理」。
這一制度在*ST烯碳股票終止上市決定的聽證會上首次付諸實踐。5月24日,深交所就擬作出*ST烯碳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召開退市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的申辯意見,這是依法治市的表現,是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一種保護。此舉受到了各方的關注和點贊。
除此之外,因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深交所對*ST華澤、凱迪生態等公司啟動了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因環保問題受到輿論關注的輝豐股份同樣也收到了深交所公開譴責的事先告知書。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重拳監管,彰顯了深交所強化一線監管、凈化市場生態的決心和態度。本著進一步提升監管科學性和規範性的目標,深交所於5月31日、6月1日集中召開了四場紀律處分聽證會,聽取相關上市公司及32位董監高的申辯意見,釐清違規事件背後交織的主客觀因素,公正準確界定涉事人員的責任。
9
協議中提到的現場檢查和收取懲罰性違約金又有什麼意義呢?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58條明確規定上市協議中應當約定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的管理手段包括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是指深交所在上市公司及其所屬企業和機構的生產、經營、管理等場所,採取查閱、複製、記錄、提取文件和資料,採集數據信息,查看實物,談話及詢問等方式,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檢查的行為。
通過現場檢查,深交所可以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現場核實,既能推動上市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合法合規運行,也有助於增強一線監管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和威懾力,切實防範和化解市場風險。
懲罰性違約金更不必說,增加了違約成本,能夠促使上市公司及相關當事人規範自身的行為,履行好責任和義務。
10
明確交易所重要職權,包括實施停復牌、風險警示,作出暫停、恢復或終止上市決定等,這些舉措有什麼重要意義呢?
實施停復牌、風險警示,作出暫停、恢復或終止上市決定等都是交易所的重要職權,此前這些職權散見於上市協議及各業務規則中,此次是落實《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要求,在協議中予以進一步明確,充實和明晰深交所的監管權利來源,實現上市公司監管鏈條的全覆蓋。
11
對信息披露有什麼新的要求嗎?
新版協議明確了上市公司作為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的要求,建立規範的公司治理機構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關義務,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12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簽署新版上市公司協議有什麼好處呢?
上市協議本質上是一份合同,約定了上市公司和交易所在上市過程中各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當事人均可以根據協議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對方履行其應當履行的義務,這是對合同雙方權利的保障,上市公司自然非常樂意簽署。
13
為確保《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執行到位,除了新版上市簽署協議,還有別的配套法規嗎?
當然。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確保《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執行,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規則治理體系,深交所對所內其他需要修訂調整的規章制度進行了系統梳理,並制定了補齊短板的工作方案,將陸續發布。
比如,6月20日,深交所就舉辦了富國1000和東證創優兩隻基金的上市儀式,正式啟動新版《基金上市協議》簽署工作,這也是深交所強化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又一重要舉措。
14
新版上市協議對股民有什麼好處嗎?
上市協議是交易所進行自律監管的制度根基和權利本源,對於規範公司上市後的行為,具有重要意義。規範上市公司的行為,歸根結底是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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