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那個唱《背包》的怪叔叔
原來我最愛的始終是他。
陳奕迅。
當大家紛紛都在張揚一個個頭銜一個個光環的時候,這個越來越「油膩」的中年大叔依舊心安理得地唱那些人寫給他的歌。
我叫陳奕迅中年大叔絕對是出於親切。三十歲可以被親切地叫作中年怪蜀黍,五六十歲還能評選十大傑出青年,多好的一件事。
都說愛到深處自然「黑」,可惜我不是情感豐富又泛濫的生物,我的愛頂多也只到「灰」的程度,如果100度是滿,那麼我也就只有50度。所以我的愛,是50度灰。
陳奕迅的歌,不僅僅是愉悅耳朵,而是感到舒心,從心底所散發的冷暖。
要懂。
懂,需要時間,更需要一次次白天黑夜,顛沛流離。
最初聽Eason的歌,是《你的背包》,我至今仍然記得那種毫無觸動的感覺。
那一年,我大概只有十四五歲。
後來上高中,早晨爬到食堂里吃包子喝粥的時候聽到《十年》,當時我對我桌子對面的女生說,這個真好聽,我以前聽過。她默不作聲,只是埋頭繼續和她的麵包奮戰,心裡擔心著英語周測。沒過幾天,這首歌紅遍了大江南北。某天午餐間隙,她跟我說,這個很好聽,你聽過嗎?陳奕迅唱的《十年》。
我說,哦,我聽過,不錯。
「我們都曾聽過《十年》,只是在不同的時間」
前幾天下了Eason的《Solidays.新曲.精選》,粵語專輯,很好聽。其中有一首是他和歌神張學友的合唱。滄海桑田,時至今日華語歌壇不會再有天王級的人物,但是要找會唱歌的人,說陳奕迅算一個,不侮辱任何人的品位。
如果真的要推薦的話,我希望你們聽聽《你的陳奕迅國語精選》,基本上Eason的所有經典國語單曲都有收錄,一遍遍聽,一遍遍聽。
很諷刺的是,也許陳奕迅大叔只是童心未老,什麼曲風都想試一下,可沒想到功力過於紮實一出手就讓很多現在的風頭浪尖被比了下去。在這張專輯裡我聽見了五月天、許巍……,不僅不遜色,甚至讓某些人相形見絀。
我就是喜歡這個怪蜀黍陳奕迅,自私的覺得,怎麼聽他都比人家好,我有偏見我不客觀我承認所以我想說啥就說啥。
其實陳奕迅的歌是男人的歌,關於遠走、背叛、孤獨,關於成長。
記得很久以前有一個著名主持人說過,華語樂壇有兩個人唱現場和CD一樣好聽,一個叫王菲,另一個叫陳奕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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