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改成姥姥,應尊重原著文字風格之美
叫「外婆」還是「姥姥」?近日,不少上海人的朋友圈都不同程度地「炸了鍋」,爭議的焦點源於上海二年級第二學期語文課本收錄的李天芳散文《打碗碗花》,原著中的「外婆」一詞全部改成改成了「姥姥」。叫外婆還是姥姥原本是每個地區的不同習俗,但刻意把原作者稿子的「外婆」生硬改成「姥姥」,是否過於「形式化」了?(6月21日網易新聞)
對於將「外婆」改成「姥姥」一詞,上海市教委在去年時也已經做出回答,答覆稱: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姥姥」是普通話語詞,指「外祖母」,姥姥、姥爺一般是在口語中使用較多,而「外婆」、「外公」屬於方言。對於上海市教委的解釋,不少網友表示無法接受。在筆者看來,教材上的書面語規範無可非議,但僅僅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而不從原著文字風格出發,硬將原著中的「外婆」改成「姥姥」,這不免讓人覺得方言詞與書面語劃線是否太過於死板了?
當然,不少網友對於「姥姥是普通話,外婆是方言」這一解釋也提出自己的質疑。有部分網友認為:在他們的家鄉,外婆是書面語,姥姥才是方言。對於這一質疑,又該如何解釋?根據《北京方言詞典》(商務印書館1985年出版),在「姥姥」的詞條下面,有這樣幾種解釋:一是兒童稱老年婦女,如劉姥姥;二是反駁詞,相當於「哼」「胡說」,如「給他?姥姥!」這是從滿語longlongseme演變而來的,今天京罵中的「姥姥」即是此謂;三是用于堅決反對,有「任何人」的意思,如「姥姥來了我也不給」;四是指外婆。在這一解釋中,外婆是用來解釋「姥姥」的,外婆是大家都能理解的通用語,在詞典中是不能用方言解釋方言的。所以,「外婆」這一詞並不屬於方言。
在筆者看來,如果詞語中無任何錯誤的情況下,將「外婆」改成「姥姥」是沒有意義的。首先,「外婆」這一詞並沒有任何的歧義錯誤,同學們還是可以根據其詞語了解到它的字面意思。其次,語言文字的教育應該首先堅持尊重文本的原則。《打碗碗花》作為一篇散文,其本質是承載、表達、構建作者的情感世界。硬將「外婆」改成「姥姥」,這是否是對作者情感的不尊重?文學就應該原滋原味地表達。
不可否認,現今正在大力推廣普通話的情況下,使用書面語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我們也應該認識到:部分方言和普通話是不矛盾的。周恩來總理在1958年《當前文字改革的任務》的報告中就曾指出:「我們推廣普通話,為的是消除方言之間的隔閡,而不是禁止和消滅方言。推廣普通話是不是要禁止或者消滅方言?自然不是的。方言是會長期存在的。方言不能用行政命令來禁止,也不能用人為的辦法來消滅。」因此,在方言與普通話無太大歧義紛爭的情況下,還是應適當尊重原著文字風格之美。
※疑曾遭監聽 奧地利向德國討說法
※衣索比亞承諾不損害埃及尼羅河水量份額
TAG:多彩貴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