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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命令大還是國家法律大?此人給出了答案

中國古代,皇帝的命令至高無上,通常凌駕於法律之上,這也是歷朝歷代的統治日益腐朽的根本原因。而在唐太宗李世民時期,這個問題卻得到了相當的重視。

皇帝的命令,有不同的說法,比如詔、令、敕等。一般來說,詔最正式,敕最隨意,但權威性都不容置疑,無人敢藐視。

唐太宗年間,兵部郎中戴胄以忠誠、清正、耿直受到李世民的賞識,被提拔為大理少卿,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是主管刑獄的最高長官。

當時,朝廷有很多候選官員假冒資歷和門戶,李世民極為厭惡,命令他們自首,否則要被處死。沒多久,有一個假冒的被查出,李世民就想殺了他。

然而,戴胄卻上奏道:「依據法律應該流放。」李世民大怒:「你是想遵守法律而讓朕失信於天下嗎?」

戴胄答道:「敕令出於君主一時的喜怒,而法律是國家用來昭示天下樹立權威的。陛下氣憤於候選官員假冒,想要殺了他。但是如果按照法律來裁斷,這是忍住小忿而保全大的權威啊。」

李世民瞬間明白過來,說道:「你如此執法,朕還有何憂慮!」之後,戴胄多次冒犯皇威執行法律,李世民全都聽從了他的判決,國內再無冤獄。

這雖然只是一件小事,但也能看出李世民對於法律的尊重,更難得的是對皇權的自我約束,奠定了大唐盛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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