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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酒駕遣返」法案正式通過,即將生效……

前不久,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宣布10月17日,全國的娛樂用大麻都將合法化。

很多華人認為這跟自己無關,但是另一個和大麻相關的法案接著也獲得了通過,與華人息息相關。

6月21日上午,聯邦參議院和眾議院、皇室都批准了C-46法案,意味著它將正式成為法律。

C-46法案主要強調兩個方面:1、打擊毒駕 2、打擊酒駕。

毒駕離普通人可能很遠,但是酒駕的案例每天都在發生。聚會、節日喝點小酒,開著車就上路了。

以後千萬不能這麼幹了,遣返可不是鬧著玩的!

就算你是多年老司機,駕駛技術杠杠的,也不能掉以輕心。

就算一路都開得穩穩地,只要在路上被隨機攔下測出酒精超標你就完了。

總結來說就是一句話:以後尚未入籍的人在加拿大酒駕可能會被取消身份、直接遣返。

這個法案有兩條規定對華人有著巨大的影響。

1、酒駕被定義為「嚴重犯罪」。永久居民和非公民(留學生、旅遊者等等)只要被判「嚴重犯罪」就會被直接取消身份遣返。

C-46法案將酒駕歸為嚴重犯罪,意味著酒駕成了所有人不能觸碰的禁區。

2、法案規定警察可以無理由攔截車輛(without any reasonable suspicion),進行酒精檢測。

之前法律規定警察必須有足夠的理由懷疑一位司機,才能截停進行酒精檢測。

比如發現車輛「蛇行」、司機注意力渙散、車內有酒瓶等等。

C-46法案生效之後,警察不再需要上述理由,就可以隨便在路上攔截車輛檢查。

很多反對者對此都表示憤怒。因為不配合警察檢查也會被認定是「犯罪」。

加拿大犯罪律師協會一名成員表示,這樣的「隨意攔截」給了警察凌駕於憲法之上的權利,很有可能導致警察根據司機的膚色、種族進行歧視性檢查。

「最終,一定會看到有少數族裔、邊緣群體受害的報道。」

事實上,一些律師認為C-46法案就是一條歧視移民的「遣返法案」。

同樣是酒駕,已經入籍的公民交了罰款就可以大搖大擺地離開,而移民卻要被取消身份、遣返回國。

網友Mike Phillips憤怒的表示:「憑什麼沒有任何理由,警察就能攔下你的車?然後在你辯解的時候揍你一頓?」

移民一旦因為醉駕被抓,很可能被驅逐出境,終生不得再踏入加拿大!

具體地說:如果你是永久居民,第一次因為醉駕被抓。沒有傷到人,只是被判罰款。

根據C46法案,你會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並被遞解出境。

如果是加拿大公民,因醉酒駕駛首次被定罪,可能只是被罰款。

明顯的不公平!

C 46方案受影響人群:永久居民、留學生、工作者和遊客。

01

永久居民

根據現行的規定如果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醉駕最多也就判5年,還可以保釋出獄。

但是近日有議員對C-46法案提出了修改意見,稱現在的懲罰力度太輕。

提議得到了很多議員的支持,如果修改意見通過,永久居民一旦酒駕被抓就會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

而且還會被取締永久居留權,歸為非法移民一類,驅逐出境不得再進入加拿大。

這很諷刺,因為真正構成取消永久居留權的罪名,除了危害公眾安全的恐怖分子也沒有別的了。

C-46法案的修改方案一旦推行,酒駕的移民,將接受和恐怖分子一樣的處罰。

02

留學生

生日party、慶祝節假日的時候大家可能會聚餐喝酒。一旦酒駕被抓,根據新規會被直接遣返。

被遣返會導致無法完成學業,未來也喪失了留在加拿大的工作和移民機會。

很多華人朋友都覺得新的規定太過嚴厲,努力了那麼多年的前途和未來就被一杯酒給毀了。

新的規定對初犯者沒有特殊規定,不分初犯和慣犯。

也就是說,第一次犯規的人也沒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了。

03

申請者

移民入籍必須在4年內住滿3年;保留居民資格,須在5年內住滿3年。

一旦醉駕入獄,監禁期間不被計算為在加拿大居住,入籍、居留也會變得相當麻煩。

04

海外工作者和遊客

C-46法案對醉酒駕駛刑事犯罪加大懲罰力度,從現在的監禁年期最長5年,延長至最長10年。

而根據移民法規,如果外國人有以下兩條違法情況就會被裁定不得進入加拿大:

1. 在加拿大被定罪,該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或以上。

2. 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或曾犯罪行,此罪行如發生在加拿大,可按加拿大法律最高被判監禁10年或以上。

根據新的C46法案,一旦醉駕(可被判處10年)就符合了第一條的情況,遊客和工作者可能從此再也不能踏入加拿大。

各方聲音

移民律師羅賓(Robin Seligman)表示,這對新移民來說有些不公平。

「喝了一杯酒就要被遣返,處罰未免太嚴重了些」。

業內人士稱,這是對移民的歧視。同樣是酒駕,

已經入籍的加拿大公民就能大搖大擺地保釋出去;而永久居民、留學生們就要受到重罰、遣返。

議員拉特納(Ratna Omidvar)表示,如果C-46法案真的被修改,是有失公允的。

加拿大律師協會的一些成員提出,將「10年監禁」改成「10年少1天」的處罰。

原來,10年以下的監禁算「一般刑事犯罪」;而10年以上的監禁算「嚴重刑事犯罪」。

一旦被判斷「嚴重刑事犯罪」,就會被直接遣返、自動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因此將處罰改成「10年少1天」,能夠幫助到那些可能會被遣返的永久居民們。

移民律師Lorne告訴記者,聯邦政府可能很快就要宣布C46法案的改動方案。

他正在和各位同仁一起,努力為移民朋友爭取權益。

酒駕後果嚴重

聯邦司法部長Jody Wilson-Raybould在2017年8月公開宣布,

她正在認真考慮將加拿大全國的血液酒精含量限制降低至0.05(即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50毫克)。

酒駕會面臨嚴重處罰,是因為它的危害性:是導致交通意外及死亡的主要原因。

據統計,在死於交通事故的司機中,有三分之一的人血液酒精濃度超過了法定上限。

C46法案中關於毒駕的部分將於夏季生效,而關於酒駕的限制規定將於6個月之後生效。

也就是說到了聖誕節的時候,你再開車上路就要小心了。

如果被警察攔下,不要表現出憤怒,好好配合。

轉載自:這裡是溫哥華 ID:vancouver-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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