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動」之後我好心讓女友吃藥,她竟然因此要和我分手,是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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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戀愛好幾個月了,我們都是學生。開始的時候相處很好,很開心,很甜蜜。然後,在談到未來的時候,她說她家人對她找對象的要求首先是當地的,然後家裡要有房有車。我就覺得自己不符合條件,她提過分手,我儘力挽回了,對她非常好,什麼都依著她。感覺她人很傲氣,很自我,霸道,說話很直,根本不考慮別人的感受,經常打擊我,讓我很難受。有次,我被她打擊得非常低落,她不但意識不到問題,不安慰我,還說落我不是男人。但是,我身上也有她喜歡的特質吧,帥氣,上進,對她好,所以,她沒和我分手。
前幾天我們去附近旅遊,期間也發生關係了,事後,我給她吃藥,怕懷孕,可是,她不吃,說吃完就分手。我哄著她,用嘴喂她吃了。結果,她說,我們分手吧。任我怎麼求她,她都不答應。她說她不愛我,讓我像男人一點分得利索一點。我現在好迷茫,不知道怎麼處理好了。她之前跟我說過 ,說以後家裡肯定會給她找一個條件好的結婚。我是不是要放棄了?再陷進去,是不是不值?有時候,我發現我已經很努力賺錢對她好了,可是,依然有杯水車薪的感覺。理智告訴我,應該放手,可感情讓我覺得放手非常難過。我該怎麼辦呢?
我的回復:
還都是學生,我覺得,主要的焦點,不應該過多放在這裡,更多的是學業和未來吧。雖然,大學不禁止談戀愛,但是,談可以,別超越談的範疇,別傷害了感情,別傷害了身體,別讓彼此後悔就行。
如果性格不合,三觀不合,或者門不當戶不對,成長環境不一樣,彼此不能和諧相處,這樣的感情,往往也難以長久。所以,不該再用那種拚命的討好去換取一個人的喜歡或者離不開。感情上不能彼此理解和支持,只是一味地用外在的表現對討好一個人,會讓人有一種依賴,或者造成一種假象,以為你很愛她,事實上,你這不是愛,你是想用愛的行為,讓對方離不開你,或者達到你自己的目的。如果不能一輩子堅持對一個人好,就不要違背自己的能力吃力地刻意討好。當你累了,當你鬆懈了,對方感受不到持續的愛的時候,就會失落和鬧情緒,感情就會受挫。
另外,過早的婚前性應該慎重的,一不小心,可能會給彼此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傷害。她雖然拒絕吃藥,我覺得她可能會知道不礙事,不擔心,而倒是你的表現,讓她失望,覺得你還是比較自私,或者害怕不敢承擔責任,所以,她提出分手。分手就分吧,不要糾纏了,明知道沒有結果,彼此不合適,還在繼續交往,也是一種不夠成熟不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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