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自詡的「中國第一」廣告,該屏蔽了
遵守法律法規、廣告內容與事實的一致,是製作廣告的原則。讓傳播效果與法律意志合拍也是企業文化的體現,靠貶低對手給自己亂貼金並不是一個好路子。
這屆世界盃,當國足一如既往地「葛優躺」般窩在家中鬆軟的椅上時,一篇《俄羅斯世界盃,中國也拿了項第一?》的報道還是讓國內球迷在吃瓜時眼睛一亮。儘管中國隊沒能打入本屆世界盃決賽階段,但還是有4家中國企業成為可以在全世界開展宣傳活動的主要贊助商。中國企業在本屆世界盃期間的廣告總支出約合人民幣52.8億元,位居世界第一。
這個「第一」無可厚非,中國的企業藉助世界盃來向國內消費者宣傳自身屬於全球品牌,表明了中國的企業家們正在加速推進走向海外的戰略雄心。但是另外一個「第一」卻值得商榷。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俄羅斯的賽場上,出現了「某某電視,中國第一」的中文廣告語。不少中國球迷因此質疑:咱們的廣告法不是規定了,不能說最高、最好、第一這樣的詞兒嗎?這樣的做法是不是違反《廣告法》呢?
事實上,這不是「某某電視」第一次在國外的賽場上把「中國第一」的帽子自己扣在自己頭上。早在2016年,該品牌就成為了歐洲杯設立56年來的第一個中國頂級贊助商,把「某某電視,中國第一」的廣告語打在了歐洲杯的賽場上,為此花費了5000萬歐元的贊助費。事實上,說自己是「中國第一」電視企業的,也不是就這品牌一家。自2016年以來,一共冒出來有4家電視企業自稱「中國第一」,其中就包括如雷貫耳的樂視。
新《廣告法》對於廣告語當中使用「第一」、「最優」等最高級語句的限定已經十分明確。該品牌擅自使用「第一」的底氣到底從何而來?查其宣傳口徑,也只不過是今年4月零售量、零售額行業第一,市場份額逼近20%罷了。但當月第一是否就是當年第一呢?當然是不能劃等號的了。更何況這個數字的權威性本身還有待考證。彩電業曾經有個鬧劇,某調查機構想玩平衡,同一家調查機構統計出有兩家彩電銷量第一,該公司給出的解釋是「統計口徑不同」,但誰是「中國第一」,真相只能有一個。
因為CCTV有FIFA世界盃的直播權,該品牌的廣告「間接」地投放在了國內包括央視、優酷、咪咕等平台上,影響到了國內。更何況,該品牌的廣告是用中文顯示,沒有採用俄文或者英文,廣告行為明顯指向的國內受眾和海外華人群體。正如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這種做法值得商榷,中國的企業到國外球賽的場地上做廣告,並且稱作「中國的第一」,依然會和其他的同行企業放到一塊去比較。而投放廣告的企業又是在中國境內註冊成立的中國的企業法人,如果由於這種不準確不精準的廣告,受傷害的也是國內的企業。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即使在境外的足球場上做廣告,也得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約束和調整。
當然,該品牌如此在國外投放「第一」的廣告,我國的法律能不能管、如何管,在法律上還有商討之處,但儘管我們不能約束這個廣告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發布,在自己的境內,相關部門確實有必要撇開利益瓜葛、通過技術手段來屏蔽這則有爭議的廣告,以體現法律的尊嚴。因為遵守法律法規、廣告內容與事實的一致,是製作廣告的原則。而對於企業來說,讓傳播效果與法律意志合拍也是企業文化的體現,靠貶低對手給自己亂貼金並不是一個好路子。退一步講,如果企業真的建立絕對競爭優勢,把對手甩出老遠,沒有人敢和你爭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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