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變「姥姥」,改變一個詞為何引起軒然大波
滬教版二年級第二學期語文課本中,上海教育出版社將第24課《打碗碗花》原文中的「外婆」改成了「姥姥」,此事被曝出以後,「外婆」和「姥姥」之爭,立即引發一場輿論風暴。
產生爭議的主要原因在於,有網友曬出一張上海市教委給出的答覆截圖,其中有「姥姥」是普通話而「外婆」是方言的解釋。
在南方很多地區,人們都稱媽媽的媽媽為「外婆」。但據不少語言學家、文化學者對「外婆」、「姥姥」的稱呼起源的考證,看起來,「外婆」也是比「姥姥」更正式的用語。
正是因為如此,一個稱呼的改變,不但在上海引起軒然大波,在全國範圍內也引來很多語言學家、文化學者的大討論。
隨後,上海市教委迅速回應,要求上海教育出版社馬上整改。上海教育出版社發布聲明,稱「在收錄該課文時未與作者溝通;在修改課文時只考慮了識字教學的因素,未徵求作者意見,沒有充分意識到地方用語習慣,確實存在不當之處。」
除了整改外,上海教育出版社還向「社會各界及作者本人表達誠摯歉意」。事實上,所謂整改,也不過是一種說辭,因為此事已經以另外的形式解決了:到今年9月開學,上海市將採用全國統編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這個版本的語文教材,短期內也不會印刷了。
上海教育委員會對此作出的處理意見
上海教育出版社對此作出的說明
到目前為止,我們還不知道到底是誰做出了這個修改,很有可能,這只是在教材再版過程中編輯小組的一個隨意之舉。事實上,據上海教育出版社統計,在他們出版的圖書中,外婆、姥姥都有使用。因此,把「外婆」改成「姥姥」,並不是來自國家語委或者上海教育部門的文件通知,這次修改,或許只是一個來自北方的編輯,那麼隨意用紅筆圈了一下而已。
和修改一樣,這個解釋也顯得非常隨意,並且對公眾產生了誤導。後來,出版社又回應,因為「外婆「這個詞學生已經學過了,在二年級第二學期改成「姥姥」,有利於學生學習新詞。這個解釋倒有點合理,但也缺乏說服力。如果出版社在編撰、修改教材的時候,能有如此嚴謹細緻的作風,也就不會犯下這樣的錯誤了。
事實上,這種「隨意」而不是「嚴謹」的作風,貫穿在教材編撰的整個過程中。有媒體採訪《打碗碗花》的原作者李天芳,結果發現,出版社改動文字並沒通知過她,而且,當初課文收錄這篇文章時,她也不知情。
《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
法律明文規定為「彙編」,與「改編」仍然有所區別,這意味著,出版社收錄作品入教材,可以不需知會原作者。那麼,在對文章進行修改的時候,就應該知會作者,並且獲得同意。但是,上海教育出版社自始至終就沒有徵求過作者的意見,可見其工作的不嚴謹、不細緻。事實上,類似的事情經常發生,台灣作家張曉風的文章多次入選大陸語文課本,但他在接受《新京報》的採訪時大倒苦水:一分錢稿費也沒有拿到過。
語文課文的選擇與編撰,不止是「閱讀、識字」那麼簡單,它還關乎到對人價值觀的塑造。一篇課文的錯誤,可能會影響一大群人的一生。每一篇課文的選擇,都應該經過反覆論證、慎之又慎。出版社應該從尊重版權開始,重視教材編撰的每一個環節,每一次修改。
事實上,這也是上海市民對此產生爭議的主要原因:語文課文中的「外婆」改成「姥姥」,是否意味著某種信號?是否意味著地方文化特色的進一步喪失?國家不是說要保護方言嗎?正是因為公眾意識到語文課文的重要性,他們才會變得如此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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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張豐
編輯丨汪垠濤
本文為紅星新聞(微信號:cdsbnc)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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