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還要不要嫁?
男方不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還要不要嫁?
1.舉最常見的二種情況:
第一是男方全款買下的(不管是他還是他父母的錢,反正無貸款了),這種情況不加你名字是合乎常理的,你也沒什麼可多說的。誰家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將心比心人要再你家房加名是一個道理。當然,你為了保證怕以後有啥事,可以多要店彩禮;
第二種,是有貸款的,當然貸款也分很多種,早期買的價格便宜,只剩零頭,那就參照第一種,如果是剛買的,貸款還有五成以上的,那你婚後肯定要參與還款,不加你名這就說不過去了,這種情況房產應該加你名字。當然,男方出房了,剩下的就該你出了,裝修、結婚用品、傢具、電器該你全包了。如果經濟條件還可,可以再帶一輛車。男方一般就是負責一套房子(首付即可)和婚宴及蜜月度假的費用,女方雖然可以少點,但是也不能差太多,總數要接近相當於男方的費用,條件再不好,起碼得一半以上吧,否則讓對方加名你也說不出口的。
2.說實話,按照我個人的想法,和個人經歷,我覺得這種男人很可怕,不能嫁。我男票正好剛買了房子,首付是把他爸媽拿了幾萬,然後把能借的親戚找了個遍才湊齊的,剩下的全部貸款。說實話,打一開始,我就壓根沒想過,要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字,真的沒想過。因為那幾萬塊是他爸媽的血汗錢,借親戚的錢和貸款以後也是他爸媽還,那房子可是完全他爸媽買的吧,寫男票名字就足夠了,就算以後離婚,我什麼都分不到那也正常啊,我一分錢沒出,不是我的東西,當然我不能拿走咯。所以我從來沒和他提過。但是男票也沒提過,這讓我有那麼一丟丟失望。畢竟哪個女人都希望被寵上天。
有一次,他要去弄什麼手續,我是對這些一點都不懂。他前一天晚上給他爸媽打電話約好時間,他媽隨口一說好久沒見我了,正好第二天我不上班,他就帶我去了。辦手續的時候,他問人家,能不能把我對象名字也寫上?人家問有沒有結婚證。他說沒有,人家說那就不行了,必須結婚以後有了證才行。最後只能寫他自己的。回去的路上,我很驚訝,我說為什麼要寫我的名字,結果他也很驚訝,他說你是我老婆,跟我過一輩子,肯定要寫啊!我張大嘴巴看著他,他很無語。我說你沒想過以後,萬一我們離婚了呢?他說那我可沒想過那麼多,反正我就認為應該把你名字也寫上去。
3.現在結婚代價太高,結婚是時不光要求數目龐大的彩禮,還要提供住房,提供車子,還有所謂金首飾,導致大齡男女越來越多,儘管結婚代價越來越高,但是離婚率確是逐年增高的態勢,這原因就是一個現在是開放社會,離婚已經沒有那麼多條條框框和道德觀念束縛。二個是現在男女在家未婚錢都是家裡人的嬌嬌,沒怎麼受委屈,結婚後缺乏容人心態,做事不怎麼考慮後果易衝動。三個是年輕人在處理人際關係特別是夫妻關係時不成熟圓滑,雙方容易誘發矛盾,並且容易被外界花花世界和花言巧語所左右。
針對現在房價高和離婚率高的現象,現在人結婚首先要處理的主要矛盾就是房子歸屬,房產證上寫雙方名字一個可以有效加大離婚代價,從而一定程度上減少衝動型離婚,另一個就是離婚時通過房產的增值對離婚後的生活有所保障。
4.這個問題無需問別人,只能由你自己來決定。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男女結婚,男方一定要給女方買房或者一定要送給女方一定的份額,如果女方認為你嫁給這個男人的條件必備條件之一,就是要加上你的名字,現在男方沒有符合你的條件,你當然可以不嫁。但是如果你覺得你跟這個男人結婚不是為了這個房子,或者說這不是首要條件,那你只能自己考慮一下,魚和熊掌不能兼得。
5.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你。絕對不能嫁!這不明擺著男方提防你嗎,對吧。你一個大閨女嫁到他家,他還提防你,太說不過去了。同床異夢啊,老公心懷鬼胎啊,公公婆婆眼睛隨時盯著你啊~想想不可怕嗎!女人要找就得找個對你120個放心的才行,比方說全款買房,然後找你,說親愛的,房子寫你名字就好,這種男人多好,當然了,你也不是貪圖房子的女孩,就是看他心意而已!車子也是,問你想要哪款,然後全款,寫你名,還是同理,就看他心意,咱真不是貪圖這些的人!還有就是銀行卡,工資本啥的……一定要主動交給你的!
但也得對男人寬鬆一些,比方說你可以留點私房錢,什麼情人節啊,我生日啊,第一次見面紀念日啊,結婚紀念日啊……你拿私房錢給我買禮物,給我些驚喜!女人是大地,就得收斂,積累!這是男人最應該做的。做不到的一定不能嫁,寧缺毋濫。要不的話,一來對不起你自己,二來更對不起生你養你的父母!三來要離婚了,對孩子是莫大的傷害!四來對於社會也是不穩定因素!退一萬步想,你只要不結婚就是大閨女,可能以後找到合適的了,自己歲數大點,但終歸是大閨女,終歸不是二婚,你自己想,哪個條件更好,明擺著的!切記,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婆婆給帶孩子要生活費,這事你怎麼看?
※婚姻中,夫妻之間的哪個瞬間最讓你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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