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黃宗羲的「烏托邦」 ——以《明夷待訪錄》為例
[摘要]《明夷待訪錄》是明末清初儒學家黃宗羲完成於康熙二年(1663年)的有關政治思想的著作,是黃宗羲集成了半生的政治沉浮與時代變遷交互的思想結晶。這本書的價值在於黃宗羲為世人「打造」的政治理想,一個從全方位的角度審視治國之道和社會運行的設計藍圖。本文的關注點在於闡述其觀念,在此基礎上對他構建的模式提出一定的質疑,對這一「烏托邦」式政治模型加以詮釋。
[關鍵詞]《明夷待訪錄》 黃宗羲 政治理想
論黃宗羲的「烏托邦」
——以《明夷待訪錄》為例
一、《明夷待訪錄》概況
《明夷待訪錄》系明清之際儒學家黃宗羲的一部關於其政治主張及設計藍圖的著作,由《題辭》可知,黃宗羲對於本書抱有極高的期許,「自謂『吾未即死,持此以遇明主,伊、呂事業不難致也』……,吾雖老矣,如箕子之見訪,或庶幾焉」[1]。在這種自我期待又有敵視夷狄的遺民心態的左右與矛盾下,《明夷待訪錄》於康熙二年完成。就黃宗羲寫作本書的願景看,《明夷待訪錄》無疑著重於「待訪」,而黃宗羲又時刻不能擺脫「遺民」身份,其「待訪」的對象里是否包含清王朝仍有待商榷[2],註定了本書在清朝無法廣泛流傳,直到近代才被鄭觀應、梁啟超、孫中山等「發掘」出來,以書中《原君》一章的精神作為了資產階級革命中民主的早期萌芽的說辭,儼然成為「申討君主專制制度的檄文」[3]。然而,僅從《原君》看本書則忽略了黃宗羲本人在勾畫藍圖時的動機——《明夷待訪錄》擁有整體存在的屬性,故而近代以來將《原君》、《原臣》等篇幅拿來作為革命宣傳品的做法事實上偏離了黃宗羲的本來意圖,對書中啟蒙思想的宣傳也並不恰當。
《明夷待訪錄》除《題辭》外共二十一篇政論,從君、臣、法、監督、兵制、財政等方面對一國的政治制度進行了周詳的設計,他身處明清改朝換代「天崩地摧」之後,痛定思痛,深思熟慮,以制度的規劃設計為社會治理之根本解決辦法[4]。這也是明清之際儒家在經世思潮、經世之學所倡學以致用的呼應,是身為東林子弟領袖的黃宗羲承接東林、復社的要旨,是「東林、復社的自我批判」[5]。綜合來看,《明夷待訪錄》是典型的儒家「實學」著作,該書的出發點是探討治亂興衰的歷史規律,體現了著者的歷史責任感以及民族憂患意識,同時也表達了他個人的理想抱負。
二、《明夷待訪錄》的政治構想
《明夷待訪錄》中的政論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即闡述對君、臣、法三者的態度的《原君》、《原臣》、《原法》,這是表明黃宗羲政治主張的骨架;一類即對具體的施政方面與各職能部門的設計,包括《置相》、《學校》、《取士》、《建都》、《方鎮》、《田制》、《兵制》、《財計》、《胥吏》、《奄宦》等十方面,這是黃宗羲藍圖中的血肉。
(一)對君、臣、法的觀念主張
黃宗羲在《原君》、《原臣》、《原法》中分別探討了君主的本質、臣屬的職責以及法度的通變,集中揚棄先秦以來的儒家認識,力圖恢復「為天下」的知識分子的崇高認識。
《原君》中,黃宗羲明確提出「君主職能說」來更新儒家傳統的「君主天命」的觀念[6],他以現實利害的方式分析君主的產生,也就是三皇五帝時「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7]的君主權力來源即為天下人民的利益而存在,適應天下事務管理的需要而有的角色。《原君》中對後世君主的批判也進一步體現了黃宗羲對於歷史的反思中的進步,他直指君主為「獨夫」並與人民利益相對立,又將世襲制度的不合理性批判,對「天命」、「君權神授」的傳統觀念釐清。黃宗羲因襲孟子而又著落於現實利害的角度,從而延展出君主應為天下職能首腦的認知。
《原臣》中,黃宗羲提出臣的職責在於與君主協力治理天下,對天下負責,「故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8],將君臣關係止於工作而非從屬,革除了「以君臣一體的原則為起點,而是以萬民為基礎和媒介來建立一種新的君臣關係。」[9]這也是對以往君主「家天下」觀念的批判,突出的仍是天下,是公私分明的權力分配。
《原法》中,黃宗羲分析三代以及三代後的法度,認為「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無法」並稱「三代之法藏天下與天下者也。」[10]認為法的屬性應該是為萬民利益著想而非一姓的福利,進而認為應該恢復三代之法「使先王之法而在,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間」[11],《原法》中也貫徹了黃宗羲的現實利害的度量,對君主與天下的權衡上顯然指向了天下並以法度的原則加以確認。
從三篇爭論中可以看出,在現實利害的衡量之後,黃宗羲選擇以壓抑君主的利益而張揚天下萬民的權益,輔之以臣道、法度,力圖打造一個以天下為基礎的政府。
(二)具體制度的設計
《明夷待訪錄》的後半部分是包羅政府各方面施政的設計,以個人的設想即通過社會權力的制度安排來實現社會秩序的重建。這十九篇政論涉及中樞機構以及兵制、財政等,並針對明朝施政的弊端針對性地提及置相、胥吏與奄宦等問題:
1.《置相》中,黃宗羲提及相位對於君權制衡的重要意義「以宰相而懾天子」[12]以及總領百官的作用,而明朝的削相位、弱相權的制度令專制君權走向極端,為明朝的昏聵政治埋下伏筆。從權衡角度,黃宗羲提出恢復宰相的權力構建,並圍繞宰相設立政事堂,形成完整的相權體系。
2.《學校》中,黃宗羲提出組建一個兼具教育與議政職責的圍繞士人群體的學校,這裡學校除傳統意義上的「養士」的作用還要有批評政治、參政議政的監督作用,可與稷下學宮有一定的比擬性。黃宗羲的主張是意在設立寬鬆的學術政治氛圍,給予士人更多的話語權和政治決定意義。
3.《取士》中,黃宗羲將取士分為選拔與任用,《取士上》回顧科舉的歷史,找出歷代取士的利弊,認為應致力於靈活的科舉方式;《取士下》主張應採取「取士也寬,其用士也嚴」[13]的原則,並在文末設計了詳實的科舉、薦舉、太學、任子、郡縣佐、辟召等各方面的規則。可以說,黃宗羲以取士的改革作為權力架構的重要基點。
4.《建都》中,黃宗羲論述了都城的選擇,對歷朝都城分布位置進行了分析並著重指出明代以北京為都在軍事、經濟上的劣勢,尤其是對南方經濟的超經濟剝削和漕運負擔,黃宗羲認為最佳建都地點是金陵。
5.《方鎮》中,黃宗羲探討的是邊疆體制,對唐代的設立方鎮駐守邊疆的政策極為推崇,認為這一制度在面對邊患時擁有諸如自主性、減少開支、提高軍隊戰鬥力等優勢,這也是黃宗羲在面對明朝滅亡的軍事上的反思。
6.《田制》中,黃宗羲分三部分加以探討,也可見田畝分配製度的重要性。《田制一》條舉了井田制之後諸多制度上對於農業的傷害;《田制二》設想恢復井田制之後人民生活恢復的境況,也就是國家授田之後對收入差距的縮小;《田制三》對田畝分配的理想狀態加以規劃,力圖革除歷代的弊端,以井田製為藍本進行制度設計。可以說,黃宗羲的田制設計仍根植於「天下為公」這樣的歷史責任感和對歷朝歷代的反思。
7.《兵制》中,黃宗羲基於明朝軍事上的敗局導致的覆亡而著重探討了軍事制度的建設。《兵制一》批判了明代衛所制度的弊端並在提出解決養兵問題的途徑是兵民合一;《兵制二》討論了將領的問題,主張弱武將兵權而轉向以文臣統兵;《兵制三》提出軍事動員和軍事指揮新思路,主張以行政官員為主、以武臣為輔的軍事統領方式。黃宗羲的構想是在對武臣的忠誠度的懷疑以及對儒者的擔當能力的認同的基礎上,建立的文臣掌帥印的兵制。
8.《財計》中,黃宗羲分三部分論述金融和財政問題並以貨幣問題為中心,設計了新的金融與財政制度。《財計一》提出廢除金銀作為貨幣的只能,「當今之世,宛轉湯火之民,即時和年豐無益也,即勸農沛澤無益也,吾以為非廢金銀不可」[14];《財計二》主張建立以錢幣與紙鈔相輔而行的貨幣體系;《財計三》則以社會習俗為本探討富民之道,從而將「國富」與「民富」溝通。
9.《胥吏》中,黃宗羲論述了吏治中的重點問題即吏員的管理。在批判明朝吏治的冗餘、貪腐、瀆職等方面的同時,他提出兩條解決途徑,一是將胥吏差役回歸民眾,二是用士人充當吏,建立官與吏的良性互動。《胥吏》中的吏員管理與之前的取士、用士機制是緊密結合的,這也可以看出《明夷待訪錄》的一體性。
10.《奄宦》中,黃宗羲論述宦官這一特殊奴才兼官僚群體的問題。《奄宦上》指出宦官猖獗的本質是君權專制,是由家天下的政治體制決定的;《奄宦下》則提出削減皇帝後宮規模,從而達到最大程度削減宦官數量的目的。黃宗羲在解決宦官問題時將其與君權的重新定位相聯繫,這一思想事實上貫穿爭論的每個細節。
綜合來看,《明夷待訪錄》中的十三篇爭論構成了黃宗羲的政治構圖,從中樞到地方,從兵制到財政,無所不包。黃宗羲的政治藍圖以天下萬民為著眼點,以限制君權、革新吏治、恢復三代法製為遵從,最終形成體系化的國家政治網路。
三、黃宗羲方案的可行性質疑
黃宗羲法案的出發目的單純且對於社會進步意義深遠,擁有近代啟蒙的色彩,在近現代政治家眼中更具有作為「宣傳民主主義工具」[15]的功用,然而這一體系的政治理想卻並不具有在當時中國現實中推進的可能性,其理由如下:
(一)方案構想與當時社會實際脫節
從社會的形式來看,首先,政治上,黃宗羲所處的明清之際正是中國封建專制邁向巔峰的時期,君權的統治慣性已經形成,清政府對於疆域的統治已經牢固,對這一點黃宗羲也已經清醒認識;另外,處於明朝遺民這樣一個身份的黃宗羲也很難接受清政府召喚[16]。其次,經濟上,明清是中國封建傳統經濟的高峰,然而卻已經是強弩之末並陷入停滯狀態,沒有產生生產力的革新,只是傳統農業、手工業的量的疊加,雖然產生了諸如江南商業城鎮的繁華,卻不足以形成引領變革的力量,這與西方的全球化進程形成迥異的演進即內向化傾向[17],這也就使得黃宗羲的方案缺乏經濟的基礎。最後,文化上,整個社會的認知狀況仍處於尊君權及家天下的傳統觀念下,如黃宗羲、王夫之、顧炎武等反思君主專制的思想家多依存與明朝遺民這樣一個局限的圈子裡,而《明夷待訪錄》一類的政論書籍也面臨歸為禁書的尷尬,毫無啟蒙的現實性。
(二)方案並未考慮既得利益階層
黃宗羲在構想中將原先的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完全摒棄在外,對掌權階級、貴族階級、官僚階級、武臣階級、地主階級乃至農民階級都已壓抑或者部分剝奪的方式進行論述,諸如在《田制》中,他提出的收歸田地作為公田的做法來恢復井田制,這實施時必然會引發地主階級或者有田產的農民的反感,這樣的制度操作上沒有預留空間必會導致社會動蕩,這與戊戌變法或者孫中山的民生理論的解決方式一般;另外,《原君》、《原臣》、《原法》中對統治階級的批判固然能引發士人階層的共鳴,但對於掌權的既得利益者則無疑使用以於「革命」無異,在清末新政中的類似政策也得不到真正的貫徹。總之,黃宗羲在面對現實利害時的態度是天真的,或者說並沒有真正的考慮社會現實的通變途徑,僅僅局限在紙上談兵。
(三)方案中充斥士大夫至上觀念
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將士大夫至上或者說士人階層治國的觀念流露無遺,將儒者的能量過分誇大,過分高估了其自身所處的階層的能力,甚至有自詡為「帝師」的樣貌,諸如在題辭中以箕子自況,將士人階層的能力放大到無所不能,甚至在《兵制》中提出以文臣為主武臣為輔的將兵原則;而書中又堅持「人各自私自利」[18]的人性惡的理論,是否士人已克服這樣的自私自利的惡行呢?最後,文人、士人的尊古崇古的作風在書中的多個爭論中都有所表現,如《原法》中提出的恢復三代之法,《田制》中提出恢復井田制等,這種一廂情願的文人觀念,也是其士大夫至上原則的表現。可以說,《明夷待訪錄》中依然充斥著文人一向自命天高的習氣,依然無法正視現實,僅僅停留在意淫與野望中。
綜合來講,《明夷待訪錄》作為思想方面的啟蒙著作在當時確實有領先於眾人思維的先進性和啟蒙性,其對於歷史的反思和對現實的批判都有有益的成分,然而作為治國方案而呈現的政論集子,其變為現實的可能性則幾近於無,無論在其時代或者超越時代外,這種空想缺乏實現的土壤,只能淪為「烏托邦」。
四、結論:視域局促下「烏托邦」的妄誕
康熙二年成書的《明夷待訪錄》無疑是當時有見地、有反思的儒家著作,黃宗羲對明朝滅亡的記憶的刻骨銘心、痛定思痛的思考成就了本書的啟蒙意味,也是明清之際思想家中具有代表性的,然而黃宗羲視野卻局限在自身階級、自身時代,不能由縱向上的仿古轉變為橫向上深思社會,不能針對社會現實提供真正有效可行的政治方案,《明夷待訪錄》承接了思孟學派為天下萬民著想的意味,然而在真正的制度布局上卻將天下萬民的利益置身於士人階層之下,以這種為自身階層謀福利的視角加以規劃,本書的真實意圖實在應該商榷。故而《明夷待訪錄》僅能算作空想的思想性著作,而缺乏真正存在的意義與價值。
[1]黃宗羲:《明夷待訪錄》,《題辭》,段志強譯註,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2頁。
[2]楊旭敏:《論黃宗羲撰寫之動機》,徐州師範大學學報,2002年9月。
[3]蔡尚思:《從中國思想史看黃宗羲的反君權思想》,《黃宗羲論》,244頁。
[4]梁一群:《黃宗羲關於社會治理的政治構想——解讀》,《浙江社會科學》,2006年7月。
[5]侯外廬:《中國思想通史》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57頁。
[6]川田健:《黃宗羲政治思想考》(3),《中國古典研究》第45號,第59—61頁, 2001年3月。
[7]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第6頁。
[8]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第7頁。
[9]孫寶山:《黃宗羲與孟子的政治思想辨析》,《孔子研究》,2006年4月。
[10]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法》,第21頁。
[11]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法》,第25頁。
[12]黃宗羲:《明夷待訪錄》,《置相》,第27頁。
[13]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取士》,第64頁。
[14]黃宗羲:《明夷待訪錄》,《財計》,第148頁。
[15]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明夷待訪錄·附錄三》,第242頁。
[16]叢楊:《明清之際的遺民心態》,遼寧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9年5月。
[17]樊衛國:《論明清經濟演進的內向化傾向》,《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季刊》,2002年第2期。
[18]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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