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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加入「帶貨群」運毒數量夠判死刑 認罪換得重生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辰光)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毒販為了藏毒可謂是絞盡腦汁,花樣百出,而一些懵懵懂懂的年輕人也因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一名年僅21歲的小伙無意中加入一個QQ的「帶貨群」,原本想要給自己賺點外快的他哪裡知道,他所加入的這個群實質上是一個人體運輸毒品的招募群,給他人帶貨的同時,這個小伙也帶來了失去自由的結果。

小姜所運輸的毒品總重量最終被鑒定為340.97克,足以讓他被判處6次死刑。但因為小姜被認定為具有自首情節,並且對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因此在檢察機關的安排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因運輸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QQ上的帶貨群

小姜(化名)是一名1996年出生的年輕小伙,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一個縣城裡。

小姜年紀還小的時候父母離異,被判給了父親。為了能讓孩子的生活條件好一些,小姜的父親隨著勞務輸出去了韓國打工,年幼的小姜一直跟隨著自己的姑姑在外地生活。

2017年2月,為了更換身份證,小姜回到了黑龍江的省會哈爾濱,辦理完手續後,開始在哈爾濱等候領取新身份證。

據小姜回憶,2017年2月20日,他在哈爾濱的一個網吧里上網時,無意間加入了一個名為「帶貨群」的QQ群,由於不知道這個群是一個什麼性質的群,他加入後一直沒怎麼聊天。

2017年2月24日,帶貨群里的一個人突然熱情的和小姜聊了起來,而聊天的內容讓小姜很是興奮。

根據案發後小姜的交代,那個QQ名字叫「小九」的人告訴他,只要他到指定的地點帶一些貨物乘坐飛機回來,就可以得到7000元的好處費。小姜也曾經問過對方到底要帶什麼貨物,但對方始終沒有正面回答。

雖然不知道帶的什麼貨物,但考慮到有7000塊錢可以賺,小姜猶豫了一下後答應了對方的要求。而那個叫「小九」的人則告訴他,在2017年2月28日動身去雲南省昆明市,到了後會有人接應他。

偷渡到緬甸的帶貨者

2017年2月28日,小姜坐上了開往雲南的火車,並於3月2日抵達了雲南省昆明市。

小姜在見到自己的律師後講述了他到達雲南後的經歷:「到了昆明火車站我給『小九』打電話說我到了,過了一會兒就有一女的給我打電話並接上了我,當時她騎著一輛摩托車,帶著我去了一個我不認識的地方,隨後這女的就把我交給了另一輛車的人。」

小姜說,那輛車帶著他上了高速,走了七八個小時左右說到了瑞麗市了,讓他先找個網吧待了一個晚上。

到了3月3日夜裡,一個人給小姜打電話,帶著他還有另外三個人一起開車到了一條大河邊上,過一會兒就從河對岸過來了一條船。他們幾個坐船到了河對岸的時候已經是3月3日晚上11點多了,隨後他們上了一輛別克GL8轎車。

這時帶隊的人才說:「已經到了緬甸。」

吞食下的膠囊

當小姜等四個人住進了賓館之後,他們的手機和身份證就都被收走了,這讓小姜隱約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

又過了一個多小時後,一個人端著一個盒子進到了小姜和一個同行者的房間,盒子里有很多像膠囊一樣的東西。來人讓同行者先吞食,那個同行者吞了70粒左右。

小姜回憶說:「我當時看見那些膠囊就知道是毒品了,但是不知道什麼毒品,就問這是什麼東西?來人也不回答,就讓我吞,我當時心裡挺緊張,不想吞,他們也沒有勉強。」

3月4日早上6點左右,已經吞食了膠囊的同行者就已經被安排走。上午10點左右,又有人來到房間讓小姜吞食毒品,儘管不情願,但小姜還是吞食了70多粒毒品。

吞食完之後,來人拿著小姜的手機,通過微信轉賬轉了1500元錢給他,並為其買了一張從雲南芒市機場到北京的飛機票。

3月4日下午2點左右,小姜已經被送到雲南境內的芒市機場。

夠判六次死刑的毒品

由於航班延誤,小姜在芒市的機場一直等候,在此期間,由於肚子疼,小姜在衛生間里先後排出了25粒膠囊,這些膠囊被他清洗乾淨後放在了隨身攜帶的一個瓶子里。

3月4日夜裡9點25分,小姜乘坐的飛往北京的航班終於起飛了。

就在小姜還在天空中做著發財美夢的時候,一張法網已經悄然張開。北京警方的禁毒民警早已經對一切都了如指掌,就等這小姜落地了。

3月5日凌晨1點左右,當小姜剛剛離開所乘坐航班的機艙門口時,守候在這裡的警察立即將他控制,並現場查獲了他拿在手中裝有毒品的瓶子。

從3月5日凌晨到3月6日夜晚的30多個小時的時間裡,小姜先後把肚子里殘留的膠囊全部排出體外,而那些膠囊經過鑒定全部屬於毒品海洛因。

我國刑法規定,運輸毒品超過50克以上的就可以判處死刑,小姜所運輸的毒品總重量最終被鑒定為340.97克,也就是說他所運輸的毒品數量足以讓他被判處6次死刑的。

直到這時,小姜才終於意識到,自己所加入的這個「帶貨群」,實際上就是一個帶來巨大災禍的「帶禍群」。

絕處逢生的「認罪認罰」

當小姜的姑姑為他所委託的辯護律師吳昊來到看守所會見時,小姜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一直渾然不知。

吳昊律師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他第一次見到小姜時感覺眼前這個犯罪嫌疑人非常的年輕,並且人也長得很帥氣。而讓吳律師更加吃驚的是,已經被羈押到看守所一段時間的小姜居然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渾然不知,甚至不知道自己也許將面臨著死刑的判決。當從吳昊律師嘴中得知了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時,小姜一度處於高度的恐懼之中。

就在小姜自己都感覺到已經身處絕境的時候,國家的一次司法改革的試點活動給他開啟了一扇求生之門。

從2016年開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通俗的說就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其所犯罪行的量刑會獲得從輕。

因為小姜從被抓獲起就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並且積極主動坦白交代,被認定為具有自首情節,並且對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所以小姜在檢察機關的安排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而這也成為了他自我救贖的唯一途徑。

2017年底,小姜因運輸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2018年初,小姜開始了他在監獄內的鐵窗生活。

背景鏈接:訴辯交易的中國版——認罪認罰

經常看歐美國家警匪影視作品的中國觀眾也許對「訴辯交易」這個詞並不陌生,訴辯交易是指在法院開庭審理刑事案件之前,檢察官因為掌握被告人犯罪的證據較少,且收集證據比較困難或代價高昂,為避免所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或為節約訴訟成本,提高訴訟效率,以作出較輕的指控,許諾代為向法官求情為代價,換取被告人有罪的供述,而與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在法庭外討價還價達成妥協的一種制度。

從2016年開始,中國政府在18個城市開始試點「認罪認罰從寬」的制度。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而這項制度將對我國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產生重大影響。

同時,為了防止把關不嚴及金錢交易等影響案件的公平審理,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沈亮指出:認罪認罰案件也必須確保寬嚴有據、罰當其罪,避免片面地從嚴和一味地從寬這兩種錯誤的傾向。對犯罪性質惡劣、犯罪手段殘忍、社會危害嚴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認罪不足以從輕處罰的,也必須依法嚴懲。

該制度一經試行,迅速引起法學界的熱議,多名法學專家及職業律師指出,這個制度相當於是「訴辯交易」制度的中國版本,是中國司法改革當中的一大亮點。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原創作品拒絕任何形式刪改,看法新聞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責任編輯:龍靜玉(EK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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