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科舉舞弊案,文盲成了會試第一名,眾考生拿泥巴抹皇榜泄憤
有人把古代的科舉制度稱為「第五大發明」,因為正是有了科舉制,才為古代政府選拔出大量優秀的人才。此外,西方近代的文官選拔制度也是借鑒了中國的科舉制度。如此說來,科舉制儘管有其局限性,但在制度上卻保證了取才的公平性和嚴格性。
科舉制度發展到明朝時,可以說是相當完善了。總共分為四級:即童試、鄉試、會試、殿試;而童試又包括縣試、府試、院試三級。如此,這樣算下來,一個考生要想成為進士至少要經過六次選拔。
紫光閣始建於明代,清朝是皇帝閱射和殿試武舉之所_圖
科舉考試不僅制度嚴密,對於考生作弊也是零容忍的。但總是會有那麼一些人不惜鋌而走險,這是為什麼呢?還不是因為科舉考試的錄取名額太少了。就拿明代來說吧,有明一代總共錄取進士24636名,而整個明代享祚276年。如此算下來平均每年只錄取不到90個,真的是鳳毛麟角啊!但中了進士就不一樣了,就可以當大官了,舊小說里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高官得做,駿馬得騎」。如此我們就能理解一些人為何作弊了,因為這誘惑實在太大了!所謂利令智昏,在利益的誘惑之下,「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事情還少嗎?
有考試的地方就會有作弊,自古而然。明代萬曆年間就發生了一件科場舞弊奇案,奇到什麼地步呢?這次發放皇榜時把一眾考生可給氣壞了,有些氣憤至極,甚至拿泥巴將第一名從皇榜上給抹掉。而後,事件迅速發酵,考生們組成抗議隊伍遊行請願,直呼此次考試不公平。
這件事不久就傳到了萬曆皇帝的耳中,引起了他的重視。面對來勢洶洶的社會輿論,萬曆皇帝沒有辦法,只得讓禮部再次準備複試。如此是騾子是馬,不就一清二楚了嗎?而這次的會元是一個叫沈同和的,眾人都說他是一個白丁,斗大的字不識一籮筐,怎麼會考上會元,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就這樣,禮部奉旨對他進行了複試。而複試的題目叫「明君必恭儉禮下」,沈同和到底是個膏粱子弟,肚子里根本沒多少墨水,一下子就蒙了,根本不知道這道題典出何書。這下子,考官就明白了,這傢伙根本就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傢伙。這道題正是出自《孟子》,即便是一個秀才都能對《四書》、《五經》背的滾瓜爛熟,何況他一個堂堂的會元呢?
校士館,民間稱考棚,是封建科舉制童試之地_圖
說起來也的確是夠奇怪的,他已經考到了第五關,且考上了會元,如果沒有東窗事發就能參加殿試了。而殿試只是名次賽,不是淘汰賽,也就是說他的進士資格基本就是板上釘釘的了。但紙里終究包不住火,事情還是敗露了。這就不得不令人懷疑,那他這一路是怎麼考過來的,難道都是作弊嗎?你還別不相信,他這一路的確是作弊考上的。因為他家有錢啊,他的父親曾經當過河南巡撫,因此他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Guan二代。但不是所有的Guan二代都不學無術,可偏偏這個沈同和卻是!
前面的幾次作弊我們就不提了,因為影響力不夠,史書也無載,我們就單說這一次會試作弊吧!為了這次作弊他可謂是煞費苦心,首先得要找「槍手」,其次還要買通考試人員,幫助他帶夾抄進去。其他的都好說,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嘛!可這「槍手」就不好找了,為什麼呢?因為這是會試考試啊,也就是說只有獲得舉人資格的才能參加考試。按理來說這個級別的人是不願給人做「槍手」的,一則自己已經是舉人了,有了做官的資格;二則自己也想好好考試,只要在會試中榜上有名,進士就是板上釘釘的事了,前途不可限量;三則作弊風險太高,一經發現輕則削籍流放,重則還會砍頭。因此權衡利弊,怎麼都不划算。
清代科舉考試舞弊之物_圖
可是這個沈同和是處心積慮啊,他為了找「槍手」,竟然把自己的女兒嫁給同鄉舉人趙鳴洋之子。這樣他們就是兒女親家了,這個趙鳴洋左右也拗不過人情。那麼,這個趙鳴洋到底有沒有才學呢?據《明神宗實錄》記載,趙鳴洋「薄有文聲」,可見還是有水平的。他和趙鳴洋打通關節以後,為了保險起見,又花高價買通考場的工作人員幫他把夾帶帶入考場。
此後,沈同和與趙鳴洋如期來到京城,參加春闈大比。考試前,沈同和聯繫到考場內部人員,花重金將他和趙鳴洋安排在同一字型大小的號舍中。此時可謂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第二天,他倆順利進入考場。會試考試總共有三場,其中第一場殊為重要,總共要寫七篇八股文,規定在兩天之內完成。拿到試卷以後,趙鳴洋開始苦思構想,不一會兒就落筆千言,臨近第二天的時候就完成了七篇文章。這時候,他將這些文章放在一邊,開始為沈同和代寫。而這邊呢?沈同和把帶進來的夾帶從頭到尾翻了一遍,也只找到一篇相似的範文,於是便抄了上去。
但是還有六篇呢?他就能寄希望於趙鳴洋了。左等右等,趙鳴洋終於答完了,便給他打了個手勢。於是,沈同和便借上廁所之機將草稿拿了回來,趕快抄寫在自己的試卷上。就這樣,沈同和順利地通過了第一場考試。接下來的第二場、第三場更是如法炮製、輕車熟路。那他們考得如何呢?等到會試結果公布時,二人頓吃一驚。這個沈同和居然拿了第一名,奪得會元;而趙鳴洋也名列前茅,拿了個第六名。由此可見,這個趙鳴洋實力果然不凡,但在這背後也反映出明代八股文考試的一個弊端,那就是有一定的套路可循。
萬曆二年(1574),畫中表現了明代貢院舉行考試的情景_圖
俗話說得好,「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沈同和作弊的事情最終還是敗露了,所以才有了上述禮部複試的那一幕。朝廷了解情況後,著有司加緊調查。所謂「拔出蘿蔔帶出泥」,朝廷查出沈同和作弊實有其事,此外還查出同謀趙鳴洋。於是,朝廷立即對他們做了判決:沈同和被梃杖之後,革去會元資格並著其前往戍邊,也就是將他發配到邊疆去了。而趙鳴洋也被打了十幾板子,革掉他的功名,並且永不錄用。說到底,沈同和作弊是咎由自取。但這個趙鳴洋呢,多少有點冤,其實他也算是個人才,只是被「人情綁架」了!
在生活中,「人情綁架」這種事情屢見不鮮。雖然拒絕起來很難,但我們還是應該堅持原則、分辨是非,否則終究是害人害己!
從這件事上我們也可以看出古代考試製度的嚴格,以及對作弊的零容忍態度。但即便是這樣,依然有人鋌而走險,可見名利之誘惑實在是太大了!
文:甪里先生
參考文獻:《明史》《科舉制度與中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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